筑牢统计基层基础 扎实推进统计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24-05-07 17:29 作者: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近年来,益阳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省统计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扎实推进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2019-2023年全市已建成53家省级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单位,总体成效明显。

  一、总体建设成效

  (一)认识日益提升。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以来,全市各乡镇(街道)对统计工作都有了更新的认识和更高的要求,对统计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目前,各乡镇(街道)全面加强学习,将统计法律法规和上级统计部门相关文件精神列入了全年学习计划,特别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加强经费保障,将统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对于经济普查、农业普查、人口普查所需经费及其他临时性专项调查经费也给予保障并落实到位;扎实开展统计相关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增进辖区企业和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和了解,提高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程度。如安化县柘溪镇不仅制作了统计法治宣传手册,利用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统计法治宣传,还充分借助村村响广播、一封信等方式宣传统计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统计工作的认识。

  (二)运行不断规范。市统计局编制了《益阳市乡镇(街道)统计机构实现统计规范化建设验收细则(试行)》,在推进乡镇(街道)统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过程中细化了标准,规范了工作流程,可对标对表,逐一落实统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目前,各乡镇(街道)均按照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明确了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统计工作专干,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人员岗位、保密、资料对外发布各项统计工作制度,做到统计制度上墙、统计工作有章可循;建立“四上”单位管理名录,及时收集整理原始统计台账,对台账及时分类整理、立卷归档、妥善保管,确保数出有据;安排统计专门档案柜,对统计资料分类管理、妥善保管,充分保障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各乡镇(街道)的统计工作标准日益提升,各项统计工作越来越规范。如沅江市阳罗洲镇不仅配备了专门的统计档案柜,而且分门别类对每年的统计资料进行了整理,将近5年重要统计指标归纳成册,编撰了《乡镇统计年度数据汇编》。

  (三)人才获得重用。在调研中发现,当前乡镇(街道)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大部分较为年轻且学历较高,市统计局对这部分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工作要求,鼓励他们结合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建设情况,积极主动地开展调研,写出有一定质量、参考价值的统计分析文章,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统计服务。对质量较高的统计分析刊登在全市《统计快讯》上,并积极向相关县市区领导进行推介,助力基层统计人员成长成才。近年来,乡镇(街道)有不少统计人员因工作出色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高度评价而重用或提拔。枯燥、平淡的基层统计工作逐步成为“有所为”、“有所味”的较重要的工作岗位,让基层统计人员对统计工作有了更强的归属感、成就感。如资阳区张家塞乡、安化县小淹镇统计专干提拔到乡科级岗位担任领导。

  二、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乡镇(街道)统计力量较薄弱。由于乡镇(街道)在机构改革后,基层统计站已不存在,仅保留1个统计岗位,并且部分乡镇(街道)统计人员为兼职。如资阳区长春镇有16家规模以上工业单位、7家限额以上贸易单位、1家规模以上服务业单位以及24个村(社区),统计工作任务较为艰巨,但该乡镇仅有1名统计人员。

  (二)县市区统计规范化建设发展不平衡。目前,赫山区、南县已建成的乡镇(街道)省级统计规范化建设单位占全区(县)的60%以上,而大通湖区、高新区已建成单位不足全区的40%。各县市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如南县、资阳部分乡镇(街道)统计人员能在完成日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调研撰写出较高质量的统计分析,但部分乡镇(街道)统计工作仅停留在基本数据的简单收集,数据分析加工能力不足。

  三、下一步努力的举措

  (一)注重示范引领。指导各乡镇(街道)充分挖掘统计规范化建设中的有益做法和宝贵经验,形成创建经验材料,对优秀创建经验及做法加大宣传推广,并积极对接省统计局设计管理处,争取纳入《湖南省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成果汇编》;指导每个县市区打造一个以上样本示范点,组织到示范点开展调研学习,交流经验,让优秀样本辐射带动全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督促指导。认真按照全市统计规范化建设联点县市区责任包干责任分工安排,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任务、制度管理、业务流程、统计服务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梳理建设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做好动态跟踪,特别是要加大对偏远乡镇和统计规范化建设薄弱乡镇的指导力度,着力提升建设质效。

  (三)健全长效机制。对照省统计局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和“统计能力提升年”行动的各项工作要求,完善工作举措,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特别是督促乡镇(街道)根据统计任务需要选优配齐统计人员,加强基层统计人员配置;同时抓好创建成功单位的“回头看”工作,持续巩固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成果,确保创建工作不出现“退潮”“回流”现象。

(供稿:市局城调队 蔡雪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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