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4-08-20 10:22 作者: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市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省统计调查任务;指导和协调全市统计业务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三)组织开展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及有关专项调查;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

  (四)负责提供市委、市人民政府制订政策和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的统计资料,并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统计检查和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五)负责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经济、社会、科技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公报以及有关普查和专项调查公报;发布社会经济统计信息。

  (六)负责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市直各有关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其调查方案。指导各基层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监督和管理全市中央统计事业经费;协助管理和考核区、县(市)统计局长、副局长。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刘卫

  办公地点:益阳市赫山区梓山路8号市委市政府大楼10楼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

  电话:0737-4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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