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2023年度普法任务清单》的通知
各县市区统计局,益阳高新区产业发展局,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机关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以及《益阳市2023年推进精准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结合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现制定益阳市统计局《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2023年度普法任务清单》,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2023年度普法任务清单
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任务清单(益统办【2023】10号).wps
益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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