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益阳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07 10:37 作者: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1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站位,强化领导。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分析研究问题、落实整改工作上来。制定下发了《中共益阳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卫任组长,市管实职领导干部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副局长、机关党委书记涂政坤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人任办公室成员。整改工作在局党组统一领导下有序推进,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分管领导带领分管科室,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落实。

  (二)压实责任,强化措施。紧紧围绕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措施。根据整改方案要求及时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动员会,要求各责任领导抓好分管科室的整改落实工作,做到整改内容明确、完成时间明确、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明确。一是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明确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完成情况,确保整改任务清、整改措施实、整改效果好;二是建立协同高效机制,实行整改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及时发现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科室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以上率下,突出重点。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着重解决部分领导干部“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统筹兼顾,相互促进。一是把整改工作与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我局领导班子政治思想、组织纪律、领导能力等全方位建设,积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面理顺机制,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不断完善制度,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二是把整改工作与作风纪律建设结合起来。对于巡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扩大问题查找面,对我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等方面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加以解决。通过整改,使每位同志在纪律规矩面前知敬畏守底线。三是把整改工作与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抓好梯次型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四是把整改工作与全面提升统计工作质效结合起来。坚持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准确把握统计功能定位,客观反映情况,理性分析问题,科学提出建议,以高质量统计服务高质量发展。

  (五)建章立制,长效推进。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促进工作,促进全局干部作风转变。制定了《益阳市统计局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益阳市统计局办文办会制度》《益阳市统计局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实施方案》《益阳市统计局干部轮岗交流若干规定》《益阳市统计局干部任前公示和谈话制度》《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实施方案》《益阳市工业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办法》《2023年益阳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能力大提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方案》《益阳市统计局关于大兴调查研究深入开展“走基层、找问题、想办法、促发展”活动的工作方案》《益阳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办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集体学习有关要求及具体安排》《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和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2023年益阳市统计局党建工作要点》《中共益阳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2023年益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等制度文件,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统计事业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整改工作具体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差距,推动新时代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存在短板。

  1.问题摘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部署要求,增强做好统计改革发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政治自觉还存在差距。思想认识有待提高。在加强对中央深改组2016年《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的学习贯彻,推动全市上下提高对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思想认识上缺乏主动性,对解决历史遗留的数据质量问题存在等待、观望的态度;在处理稳预期与加强数据质量管理的关系上患得患失。

  整改落实情况:1.2月28日,市统计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文件精神。市统计局推动市发改、住建等部门在3月份通过局党组会议的形式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市统计局制定印发《“能力大提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方案》,扎实开展全市“三个提升年”行动,切实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打造过硬的专业化队伍。3.对标对表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3月17日,市统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传达学习全省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治理行动贯彻落实措施。市统计局成立工作专班,统一组织领导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3月27日,市统计局制定印发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对全市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进行具体部署。目前,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正在全面深入开展。4.市统计局对2022年省统计局转交的安化县统计违法线索进行严肃查处,对1家企业给予警告并处0.7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2家企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存在入库资料虚假问题的企业从年初起责令停报,作年底申报退规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问题摘要: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力度不够。压实责任体系还有差距,在落实中办、国办2017年《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制定配套制度上不到位;持续开展“以数谋私、数字腐败”专项整治工作推动不力,对查摆出的问题未真正有效地整改落实到位、未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1.对标对表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建立常态化纠治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压紧压实责任,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加强督导检查。2.加大统计数据核实力度。根据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市统计局3月份全面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专项清理和数据核查,取得显著成效。3.制定印发《持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实施方案》,加强统计数据质量检查评估,及时排除数据质量隐患,夯实统计数据基层,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各专业各领域各环节数据审核把关责任,加强数据审核把关,进行常态化数据核查。4.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制定印发《2023年益阳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对全市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统一安排,加强统计执法和专业统计的协作配合,开展全市常态化统计执法检查,落实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5.推动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下级党委政府向上级党委政府报告年度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制度。6.推动市委、市政府履行统计工作领导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问题摘要:落实上级重要工作部署有差距。贯彻落实中办、国办2021年《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建立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察监督相互衔接机制上缺乏具体措施,仅限于制定印发有关制度文件;落实《湖南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文件要求有差距,对统计督察整改工作是一项重要政治责任的认识还不到位,整改环节各项措施还不落实,访谈反映,党组会议没有研究整改方案、调度整改进度和开展汇总上报等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1.抽调1名专人到市纪委监委参加市纪委监委配合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有关工作,加强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的有机贯通。2.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协同措施,及时向市纪委监委报送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和统计执法检查开展情况,推进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进一步贯通协同。3.建立健全与巡察机构协作配合机制,按要求及时向市委巡察办提供拟巡单位和地区有关问题和反映情况。4.局党组切实扛牢统计督察整改政治责任,通过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结合国家统计局到湖南开展专项统计督察的迎检准备工作、省委巡视统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统计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省委巡视统计专项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情况进行全面梳理,主动对标对表,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市委制定印发《关于省委巡视统计专项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5.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围绕国家统计督察、省委巡视统计专项监督检查及统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开展情况、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和长效机制建设情况,逐条逐项清理排查,确保整改不留死角,防止问题反弹回潮,深化巩固整改成效。6.建立与市委督查信息互通、成果共用工作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

  4.问题摘要:从政治高度重视和抓好统计数据质量工作不到位。2022年8月,国家统计局工业统计司实地核查反馈我市工业统计存在数据虚报、造假严重、消极应付核查等多个方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积极向上汇报、向下传达。2月27日和3月22日,两次召开全市工业统计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相关精神,深入分析当前工业统计工作面临的形势,具体指出了各县市区工作中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在会上对相关县市区统计局业务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对参会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旨在层层压实责任,提高各级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2.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工作。2022年我市于8月对全市没有接受国家统计局实地核查的6个县市区进行了数据核查,又于12月对赫山区着重进行了工业与能源的联合核查。2023年3月,我市统计局组织区县开展名录专项清查和数据质量自查,并将摸底情况上报省统计局,4月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开展了由市级主要领导带队的全市规模工业统计数据专项核查,由统计局和工信局派出24人组成专班分赴8个区县市开展为期一周的实地核查工作,旨在清退空壳、僵尸企业,消除指报、代报现象,着力提升数据质量,发现了不少的问题,均在后续报表中整改并体现。3.夯实日常监管。我局印发了《益阳市工业统计数据质量监管办法》,3、4月均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收集超10家新入规企业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并向各县市区统计局通报执行情况,使工业统计数据监管常态化、制度化。按照省统计局下发的《湖南省工业统计领域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旬上报数据核查进度,截至目前已上报2期,共计78家企业的核查表,核查相关情况已在后续报表中体现。严格把关解锁资料和入规资料,不再催、拖、磨,提高工作时效,不再宽、松、软,提高审核标准。4.主动作为请求执法。针对我市历史包袱重的情况,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梳理汇总自查情况后,于4月15日向省统计局提交《益阳市统计局关于申请统计执法检查的报告》,请求更精准详细的业务指导。4月22日,省统计局执法队对我市3个县市区48家规模工业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并统一反馈了整改指导意见及要求。4月27日,我市结合执法检查和自查自纠结果,向省局提交了全市108家企业的相关情况汇报,进一步推动统计数据全方位回归真实。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5.问题摘要: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形式比较单一,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没有原原本本研读,制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下一步工作安排》没有及时印发到机关各支部及下属机构。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学习计划。制定并下发《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下一步工作安排》,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纳入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和2023中心组学习计划。2.认真组织学习。一是集中培训办班,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天集中培训,全体党员干部交流学习心得。二是宣讲情况。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宣讲团报告会视频会,听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宣讲团成员、省委宣传部理论处处长陈瑞来作专题宣讲。市委宣讲团成员、益阳日报社党委书记、社长、总编辑刘炼真来市统计局作《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宣讲报告。三是党组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党组会议逐篇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等。党组理论中心组研读党的二十大报告原文,每次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1-2章,参加国家统计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轮训,听《全面从严治党》专题讲座,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等。四是党员干部职工大会学习情况。三个支部分别开讲微党课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七届市委第三次全会精神,组织观看共产党员网《二十大党章公开课》,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等。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6.问题摘要: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全面领导仍有不足,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有落差。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党组会议没有完全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个议题,甚至存在未组织学习的情况。理论中心组学习存在差距,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学习政治理论是专家学者和高级干部的事”“没有时间和精力去学习领会这么多新思想”;没有严格落实“自学、领学、发言、研讨、小结、通报”六个环节;个别集中学习安排未按要求经党组书记审定签字;有的把学习记录与工作记录混在一起。

  整改落实情况:1.党组会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最新指示批示精神列入第一个议题。2.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系统学习,提升领导干部对加强学习提高能力的思想认知。3.根据《2023年全市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认真制定《市统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集体学习有关要求及具体安排》,严格落实“自学、领学、发言、研讨、小结、通报”六个环节,严格落实中心组集中学习党组书记签字审定的要求。按计划组织学习,中心组成员均严格按要求将中心组学习内容单独记录在中心组学习记录本上。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7.问题摘要:党组破解难题能力有待提高。立足新发展阶段,带头破解统计工作突出矛盾和问题的办法不多,面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增强统计公信力等工作缺乏主动应对的勇气和智慧。一个时期有的领导干部产生本领恐慌,出现倦怠松劲情绪,工作从避责出发,按部就班、不敢担当,在统筹谋划、协调推进统计工作上标准不高。2022年7月,因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进度偏慢,被市政府领导约谈。

  整改落实情况:1.2月28日,市统计局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文件精神。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关于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的决策部署,切实扛牢防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结合重点任务工作,推进专项治理常态化、机制化,扎实稳妥推进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3.市统计局压实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要求,及时向市优化办报送营商环境典型经验信息,切实做好企业帮扶工作,强化统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严控涉企执法检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8.问题摘要:干事创业激情有所减弱。部分同志随着工作时间的增长,觉得自己经验丰富,缺乏进取心。如有的领导干部退出领导职务后,工作劲头有所懈怠;少数同志满足于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个别中年干部只求排队晋升职级、解决待遇。

  整改落实情况:1.为进一步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和监督,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湘组发〔2021〕14号)和《关于做好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通知》(益组通〔2020〕29号)文件精神,于2023年4月印发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和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和年度绩效考核参照执行。2.印发了《“能力大提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方案》,旨在促使全市统计系统形成学业务、提素质、强技能、当行家的生动局面,打造政治过硬、作风优良、服务高效的高素质统计队伍。3.今年2月,我局完成了1批次的干部职级晋升,晋升了2名四级调研员和4名一级主任科员,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进行了严肃的民主推荐,所晋升职级人员得票集中,群众认可度高。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9.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工作,属于秘密事项,故不予公开。

  10.问题摘要: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抓得不够实。部分党员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加强主题教育上升到增强党员党性修养上来,在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方面工作不够有力。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党员学习教育。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常态化、制度化理想信念教育培训工作。按照“一月一课一片一主题”活动要求,每月组织党员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2.严格按照“基层吹哨、部门报到”“接地气、去官气、传正气、转作风、惠民利”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进社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每天安排两人参加梓山湖社区志愿服务及玉兰路巡路工作,每周安排8名志愿者参与路口执勤,3月下旬组织15名党员干部参与创文工作,帮助梓山湖社区开展清扫垃圾、创文入户宣传、交通文明劝导等工作。支部党员按照“在职党员进小区”的要求,参加所在小区的志愿服务活动。驻四季红村乡村振兴点工作队定期召开屋场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爱心妈妈”前往沅江四季红村开展六一儿童节主题活动等。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1.问题摘要:风险隐患依然存在。市民调中心场地狭小、电线老化,电子监控损坏已久没有维修,安全隐患突出,2022年9月份因设备老化损坏导致近半数电脑无法正常电话访问。数据安全和保密工作仍然存在风险。市本级统计专网网络未进行严格内外网隔离;统计信息化与国家统计局要求有较大差距,计算站杀毒、防护等设施在B类地区比较落后;现场巡查发现弱电机房门口堆放杂物堵住大门,存在消防安全隐患;保密工作存在漏洞,某科长调任时将原有科室的数据带到新科室,违反有关保密规定,分管副局长被市保密局约谈。

  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办公场地狭小,电线老化,电子监控损坏,安全隐患等问题,我局向市政府专门提交了《关于市民调中心搬迁升级的请示》。3月22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卫向熊炜市长作了关于统计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并代表市局向市人民政府提了三点工作请求,其中包括请求支持市民意调查中心整体搬迁。熊炜市长指示,民意调查中心的整体搬迁事项请梁成立秘书长负责协调,以实用、节约为原则进行搬迁。3月24日,梁成立秘书长主持召开民意调查中心搬迁协调会,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城投集团分管负责人参加,会上对民调中心搬迁的时间、选址、经费进行了研究。会议达成了尽快选址,按程序搬迁的一致意见。针对2022年9月份半数电脑无法正常电话访问问题,已经购置16路模拟语音卡,维修了工控机,问题已立行立改。2.加强网络管理,计算站继续保持对机房、电脑设备及网络安全的日常巡检,对内外网网络分别单独布线。逐步更新老旧网络设备及软件,每周对单位电脑进行杀毒、防护等巡检排查。2023年3月在弱电机房门口悬挂警示标识;因弱电机房门前保安室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2023年4月3日已经函告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请求协助加强管理。3.办公室加强了日常提醒和教育,4月14日在统计工作群内发送《国家安全机关公布一批危害国家安全典型案例》的报道,以作警示;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办公室在统计工作群内转发了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面向全社会发布的2023年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保密公益宣传片《藏在照片里的秘密》,以增强干职工的保密意识。5月19日邀请市委保密办主任、市国家保密局局长唐文高来我局授课,主题为机关单位保密须知。违反保密规定的科长已由其分管领导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完善了《益阳市统计局保密工作制度》和《内部人员管理制度》,做到了职责明确、制度上墙。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2.问题摘要: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精准履行统计职责还有差距。有效发挥宏观决策的参谋作用不够。作为“十四五”规划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十四五”的重要指标监测工作落实不到位,如对我市中医药产业方面的情况没有相关统计数据,对“数字经济占GDP比重”指标监测还在等待上级部门拿出方案后再实施。对有关部门之间数据共享、分析、监测预警不到位。统计分析报告大部分质量不高、信息量不大,参考价值较低,不能满足市委市政府领导对统计信息的需要,报告批示率仅13.2%;党组对涉及重大调研课题的报告把关不严,如《种粮农民收益偏低值得关注》问题聚焦有偏差,对提高农户种粮积极性、推动农户种植双季稻的政策建议研究不充分。

  整改落实情况:1.指导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中医药产业统计工作;针对“数字经济占GDP比重”的指标目前无法进行监测的问题,今年5月,国家统计局发布了《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制度》,市局核算科及时进行了学习,后期将按照国家、省局的统一部署,分阶段、分步骤、分责任开展相关数据采集工作。2.各专业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农调队已与农业农村局,国家统计局益阳调查队联合发文建立益阳市农业农村统计联席会议制度。3.一是严格执行《益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和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按方案要求对干职工分析撰写情况进行打分;二是明确要求撰写的《决策咨询》分管领导审阅后由局长签字把关。3月30日,我局撰写的统计分析获得了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熊炜肯定性批示。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3.问题摘要:统计工作履职水平有待提升。统计数据发布还不及时,不能将省局反馈数据及时提供给“两办”并上网发布,市政府办的政务信息采用情况通报排名靠后。统计资料管理不够规范,存在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统计执法监督不严,深入开展执法检查不够,市本级执法检查处罚率、立案率均很低,2017-2021年的立案率仅为5%;搞应付式检查,未开展执法案卷评审工作。查处统计违法行为履职不到位,发现问题避重就轻,追究统计违法企业责任不到位,如2021年对16个单位执法检查出具的《统计执法检查意见书》一模一样,调查笔录叙述内容基本雷同;2019年向桃江县灰山港镇人民政府等单位下达了统计执法检查整改通知书后没有进一步督促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1.一是高度重视,于3月29日召开的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对做好两办信息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二是健全制度,制定下发了《益阳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两办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健全了信息报送审核机制,将政务信息采用任务分解到了各业务单位;三是加强培训,于4月11日邀请市政府办综合信息科科长琚锦屏就如何做好政务信息工作进行授课,提升了干职工政务信息写作能力,推动了我局信息工作提质增效。2023年1-3月我局政务信息采用得分45分(全年任务100分)。

  2.4月12日,市统计局制定印发《2023年益阳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围绕每年度省统计局对统计执法工作的各项要求,对全市全年统计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统一安排,持续加大“双随机”执法检查力度,实现执法全覆盖、零容忍、常态化。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市统计局派出青年干部2名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充实统计执法力量;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文书样式,规范执法程序,做好2022年、2023年统计执法案卷整理归档工作;加强对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企业数据的重点监测,建立健全统计执法监督、业务核查、纪检监察工作协同配合和相互监督机制。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4.问题摘要:统计工作基础不够扎实。市本级执法力量薄弱,市统计执法支队为非参公事业编制,与法规科合署办公,在编人员不能执法,5个在编人员中4人被安排到其他科室工作。各县市区统计执法力量严重短缺,目前资阳、赫山、沅江、大通湖无法正常执法。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缺乏有效手段,近年来,对入规入统进入名录库的企业培训力度不够,造成很多停产企业未及时退库等问题,对乡镇(街道)统计工作培训指导不到位。基层统计工作出现严重失误,如2020年4月,中央环保督察通报我市化肥减量数据虚假失真,有领导干部被责令检查,重要原因在于基层统计和农业部门缺乏联系、指标口径不一致。

  整改落实情况:1.继续健全完善集中执法工作模式,统筹调配全市统计执法力量,确保各县市区统计执法任务能够顺利完成。推动全市各级统计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全市共派出5名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积极推动解决统计执法支队编制参公方法模式,逐渐实现人编合一,将一名从事执法工作青年干部提拔为执法支队副队长;对统计执法工作开展所需的人员、经费和设备等予以充分保障。2.4月10日,召开了全市统计规范化建设工作会议,一是为确保“十四五”期间我市乡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全覆盖”,部署了2023年我市20个乡镇(街道)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达标验收工作的任务,并根据建设方案要求于近期对这20个建设单位进行前期指导;二是对我市自2019年~2022年已经达到统计规范化建设要求的33个已验收的乡镇(街道)进行“回头看”,以防验收合格单位有“回潮”现象。3.5月12日市统计局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县市区统计机构分管副局长、名录库维护人员学习了《全国统计系统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与使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一套表”统计调查单位管理工作规范》《“一套表”统计调查单位管理改革方案》,增强规矩意识,提升业务水平,规范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省工作要求,从3月份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专项清理行动,对全市2023年3月末“一套表”调查单位的真实性、入退库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行业划分科学准确性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和重点抽查。2023年1-4月共退出114家不符合“四上”条件企业,同比增加81家,整改成效已初步显现。4.建立农业农村统计协调沟通机制,市统计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农业农村统计协调沟通机制的通知》(益统〔2021〕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统计工作的通知》(益统﹝2021﹞13号),完善定期沟通,加强信息共享。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开展化肥使用量统计培训。2022年市统计局和市农业农村局按2021年形成的化肥使用量统计工作机制,做好全市化肥使用情况监测,准确掌握化肥和有机肥使用量的变化趋势,联合公布2022年化肥使用量数据。

  15.问题摘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阵地建设不到位。市统计局官网信息个别专栏4年多没有更新,部分专栏发布的内容雷同。

  整改落实情况:1.加强督促,责成个别栏目负责科室(行政法规科等)及时更新网站内容,每个季度通报栏目更新情况。2.2023年3月将内容雷同的“党史学习教育”“两学一做”两个专栏合并为“机关党建”专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6.问题摘要:落实制度有差距。没有建立系统内重大舆情及时通报机制,没有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制度,年度意识形态工作部署与本单位工作结合不紧密,如2020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没有部署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内容;没有按要求及时建立网评员队伍,对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没有开展专题教育培训。

  整改落实情况:1.将“坚守意识形态主阵地”纳入《2023年益阳市统计局党建工作要点》,5月26日召开党组会研究《中共益阳市统计局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并就上半年意识形态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安排部署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2.5月26日党组理论中心组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为主题开展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之十(二)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之65为什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关于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实施意见》(益办发[2022]6号),中心组成员围绕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作研讨发言。3.建立系统内重大舆情及时通报机制。4.按要求建立了以机关党委宣传委员和各支部宣传委员为主的网评员队伍,5月10日组织网评员队伍开展了网络意识形态专题教育培训。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7.问题摘要: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不到位。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未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中心组常态化学习内容,未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宣传学习和集中培训工作。

  整改落实情况:1.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统计职责,明确责任科室,压实工作责任,按要求在年初向市法治办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市政府门户网和市统计信息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2.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2023年中心组学习计划,3月17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第十一章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落实普法责任的重要内容,常态化组织学习宣传活动,开展集中专题培训。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8.问题摘要: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在全市组织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不够经常,2017年以来,没有进行统计违纪违法案例通报,对国家、省统计局通报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成效不明显。

  整改落实情况:1.市统计局制定印发《2023年益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和落实“大宣传”活动方案,切实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开发制作高质量宣传视频,利用新媒体(动漫、微视频)开展普法宣传,目前市统计局正在积极与新媒体平台进行相关沟通对接。2.执行落实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对本地区本部门查处的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采用适当方式予以通报曝光,按要求对2023年3月进行处罚的3家单位在信用益阳、市统计信息网等平台公示公开,真正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3.加强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市统计局多次在有关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集中学习国家统计局和湖南省统计局对有关统计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19.问题摘要:建立健全统计法进党校长效机制滞后。2018—2020年未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未对各县市区统计法进党校工作开展考核督导。

  整改落实情况:对照省委巡视统计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清单,推动市委制定印发《关于省委巡视统计专项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建立健全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业务知识进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精心制作授课课件,切实加强与市委党校有关工作对接,加强对各县市区统计法进党校工作的检查督导,确保每年统计法进党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作风建设仍有短板。

  20.问题摘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然存在。调研实功不够。下基层调研浮于表面,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少。业务科室开展专项调研时,经常采取“纸面调研”等方式形成调研报告。

  整改落实情况:印发了《“能力大提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方案》(益统办〔2023〕5号),方案就2023年调研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焦点和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益阳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促进民间投资平稳增长、培养和壮大市场主体等13个调研课题,每个课题都明确了牵头领导和牵头单位,确保调研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1.问题摘要:精文简会力度不够。2017年来,下发文件较多,局党组会议时间过长,仍然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益阳市统计局办文办会制度》,统筹安排全市统计系统有关会议,严控会议规模规格。坚决贯彻落实文件精减的硬要求、硬指标,精简量化目标、严控发文数量,明确能通过电话、网络联系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2.统筹安排全市统计系统有关会议,严控会议规模规格。坚决贯彻落实文件精简的硬要求、硬指标,精简量化目标、严控发文数量,明确能通过电话、网络联系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发文件,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发扬“短实新”文风,做到简明扼要、文风朴实,减少层层发文。但因今年要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恰逢统计系统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工作聚集,不可避免会造成文件、会议较去年会有所增加,但局党组将严控层层发文、层层开会、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非必要一律不开会、不发文,提高文件、会议质量。3.由局党组书记刘卫对分管办公室、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军科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对干部队伍建设和规划多进行思考,拿出可行方案,建议制定相应的制度,对干部轮岗交流、办文办会等工作进行刚性约束。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2.问题摘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差距,存在超标准公务接待。如2020年6月、2021年8月接待某单位有关人员均存在餐费超标、陪同人数超标情况。

  整改落实情况:1.4月26日,组织了相关人员学习《关于印发〈益阳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相关人员财务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4月28日,对2023年来所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报账情况进行了自查,不存在餐费超标、陪同人数超标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3.问题摘要:财务管理不规范。中央统计事业经费使用不规范。2018-2020年在中央统计事业经费项目支出中开支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共计20.02万元。

  整改落实情况:1.对时任财务人员进行了批评,并提醒现任财务人员今后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使用中央统计事业经费,对于中央统计事业经费项目的各项支出要加大审核把关力度,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2.严格规范新发生的中央统计事业经费使用。对2023年来所发生的中央统计事业经费支出情况进行了梳理,一月至今发生的中央统计事业经费支出共三笔,分别为印刷费、政企专线使用费(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费)和下拨区县(市)经费,三笔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不存在在中央统计事业经费项目支出中开支水电费、物业管理费问题。3.强化财务制度学习,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一是多次参与省市组织的各级财务工作相关培训,截至当前新进财务人员到岗以后参与省市组织的财务工作培训共5次,切实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二是常态化开展财务制度学习,培训会议上组织局机关财务人员对《湖南省统计局系统中央级事业费财务管理办法》《湖南省统计调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进行学习,增强中央统计事业经费规范使用水平。4.加强对下级统计部门中央统计事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2022年底益阳市统计局审计组对桃江、沅江、资阳三个县市区统计局中央统计事业经费使用情况开展了内部审计,认真查看三个区县中央统计事业经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固定资产登记表等,并出具审计意见书,确保中央统计事业经费安全高效使用。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4.问题摘要:奖金发放审批程序不规范。如2018至2021年发放统计分析批示奖金、优秀统计分析奖金、统计信息报道奖励、优秀志愿者奖励,均未履行审批程序。

  整改落实情况:1.积极与人社、财政等部门进行沟通交流,核清奖金发放条件和发放流程等,确保严格履行奖金发放审批程序,规范发放各类奖金。2.组织人事、财务相关人员召开财务制度学习分享会,认真学习奖金发放的申报条件、审批程序、奖金标准和经费来源,并明确“单位的各种奖励和补助,凭市人民政府或上级有关的执行文件,由专业科室拿出初步意见,人事科会同财务拿出方案并报党组审议后,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绩效考核办和工资福利科、市财政局综合科和预算科审批后才能发放”。3.对今年以来的账务开展清查,经核实2023年发放的奖金主要为2022年度绩效考核奖,未发现超范围发放奖金问题。4.停止发放统计分析批示奖金、优秀统计分析奖金、统计信息报道奖励等各类奖金。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奖金发放审批管理的意见》文件要求规范发放各类奖金,履行好奖金发放程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5.涉及重要敏感信息,故不予公开。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6.问题摘要:党建基础工作不够扎实。“重业务、轻党建”问题依然存在。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到位,有的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有差距,党建与业务工作没有真正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机关党务干部业务不熟,没有开展系统性、针对性培训。

  整改落实情况:1.3月17日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月11日党组会专题研究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5月9日召开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回顾总结2022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传达上级有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要求,安排部署2023年度机关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要任务。2.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3.通过机关党委会组织党务干部、纪检干部开展党建及纪检业务知识培训,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中央、省、市纪委会议精神。5月初制定《机关纪委集中开展业务学习培训计划》,5月-12月逐月开展纪检干部集中培训。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7.问题摘要:组织教育活动不经常。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如2021年度市级党建考核因机关一、二支部未按要求学习《实施意见》,一支部书记未上党课,被分别予以扣分。

  整改落实情况:1.各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要求,每月组织主题活动,1月12日组织生活会会前学习、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2月各支部分别组织看红色电影、开讲“微党课”和交流学习心得的主题党日活动;3月召开组织生活会学习相关文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领导干部讲党课;4月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我们的节日 精神的家园—清明祭英烈”文明祭扫活动;5月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狠抓落实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查研究重要论述”,以“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家风”为主题开展“家庭助廉”主题党日活动。2.各支部制定了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外出活动计划,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计划开展工作。3.加强支部督促指导。每季度召开机关党委会,对支部“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主题党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支部间交流工作经验,督促支部严格落实相关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8.问题摘要:返还的退休党员党费不符合使用规定。党组把关不严,返还的退休党员党费经退休支部党员大会表决同意平均发放给退休党员,用于购买水壶和保温杯等。

  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返还退休党员党费使用规定,已于3月向市直机关工委上交返还党费报告,待党费返还后,将严格用于购买学习用品和开展退休支部党建活动等。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9.问题摘要:党内政治生活标准还不高。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材料质量不高。民主生活会个人检视问题回避矛盾、批评和自我批评辣味不够;民主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材料不同年度内容雷同,个别领导干部不同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及述职报告内容雷同。

  整改落实情况:1.对相关人员批评教育。2.对本年度及以后的民主生活会材料严格要求、严格把关。市统计局于2023年2月6日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从1月上旬开始,重点抓好了会前学习研讨、广泛征求意见、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查找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和发言提纲等会前准备工作。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于1月12日安排组织了一天的专题学习,认真学习益组联〔2022〕21号文件规定的内容,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从1月4日开始,采用在QQ与微信群发放收集征求意见表、座谈走访、开展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1月11日分别形成征求意见清单,原汁原味向班子成员反馈,班子成员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了领导班子问题。党组书记与班子每个成员、班子成员相互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之间认真开展了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开展座谈,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对一些有误解和分歧的问题敞开谈、反复谈;对拟在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作充分沟通,取得共识,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审阅把关。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的方案、问题清单、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发言提纲等有关材料及时报督导组审核。会上4名成员在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的基础上,相互之间开展了坦诚客观的批评,每条意见都有针对性和客观事例,没有出现先表扬后“希望”的现象。如班子成员分别对刘卫更加重视党建工作,加强统计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统计数据协同配合作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提出了批评意见,分别对其他班子成员就创新工作方法、工作更具全面性、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克服官僚主义和好人主义、多开展调研,学习先进经验、关心下属等方面提出了有辣味的意见。

  30.问题摘要: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规范。党组会议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存在列席人员行使表决权现象,2021年、2022年的几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干部人事工作,列席人员都进行了表态性发言。大额资金开支以文件签发形式代替党组会或者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2017年、2020年、2021年均有大额资金开支项目未见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记录。

  整改落实情况: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执行表态决策纪律规定,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研究制度。今年的党组会议,与研究相关人事工作相关议题,列席人员均未作表态性发言。2.自2022年以来,大额资金开支项目(2万元以上)均通过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今年也未发生大额资金开支项目未见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记录的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1.问题摘要:党支部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会前“四必谈”没有完全到位;组织生活会上党员之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力度不够,如2021年3月退休支部组织生活会未开展互评;2022年3月机关第二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相互批评偏友善。

  整改落实情况:1.按照整体的时间要求,市统计局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开展会前集中学习,各支部党员代表分别开讲党课,组织观看《二十大党章公开课》、组织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竞赛等,通过深化学习,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会前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支部党员、党员之间互相开展谈心谈话。紧密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分别对照要求查找不足,撰写发言提纲,支部书记亲自审核把关。各支部形成支部对照检查材料,形成支部对党员的讲评材料,向联系指导的党组成员汇报,确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时间。2.局党组加强了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领导,局党组加强了对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领导,每个党支部安排一名非本支部党员的党组成员和一名机关党委委员进行全程指导,对组织生活会提出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要求,并进行了指导和点评,对党员之间批评与自我批评力度不够的情况直接叫停。3.局机关各支部分别于3月20日、3月30日、3月31日、3月7日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各支部与会党员开展自我批评,不能到会的党员上交书面对照检查材料;在党员个人自评的基础上,逐个进行互评,客观提出意见,指出问题;支部书记根据支委会意见,对本支部每名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等表现情况进行讲评;到会指导的党组成员对会议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支部建设、提升组织力等方面提出要求。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2.问题摘要: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廉政鉴定“双签字”制度落实不到位。如2019年4月对个别干部提拔正科级干部,2019年12月对部分干部职级晋升的廉政鉴定意见,均无“双签字”;2020年6月对某某等4名同志、2021年5月对某某等3名同志的廉政鉴定意见,纪检监察负责人均没签字。

  整改落实情况:1.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2.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要求局人事科建立了《干部选拔任用纪实制度》,对于干部选任工作中程序不到位、把关不严格、资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上会研究。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工作质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行为,防止用人失察失误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3.积极进行查漏补缺。时任党组书记和纪检组组长均已进行了补签。4.对时任人事科负责人进行了批评,并提醒现任人事科负责人今后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干部廉政鉴定意见“双签字”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的文件资料加大审核把关力度,确保不再因工作疏忽出现此类问题。

  33.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工作,属于秘密事项,故不予公开。

  34.问题摘要: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够。统计专业高素质人才匮乏。27名80后干部中,统计专业的仅有1人,数学类专业1人,拥有统计师中级职称的仅3人,无高级职称。三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在编15人,士官安置人员达7人,均无全日制本科学历,所学专业也非统计相关专业。

  整改落实情况:1.局党组研究制定了《“能力大提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方案》,以提升统计服务能力为中心,以提升干部业务水平为主线,形成学业务、提素质、强技能、当行家的生动局面,以“筑基塑魂”开展学习、“助力赋能”开展调研、“竞优争优”开展比武三大版块活动为抓手,提升统计监测调查能力和分析服务水平。2.加大对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以业务培训弥补专业人才不足的短板。今年以来,市局举办各类业务统计培训班12期,涵盖了工业、能源、农业、服务业、区域划分等专业,其中邀请省局领导授课2期;坚持举办“统计大讲堂”,主要由本单位的业务骨干进行授课,全局干职工参加,授课内容包括数据解读、统计法律法规、统计分析服务、政务信息撰写等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各方面;组织市局干职工参加省统计局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今年以来共参加23期;积极推荐市局年轻干部到省统计局业务处室跟班学习,多途径拓展工作视野,提升专业人员的工作能力,今年先后推荐2名同志到省局跟班学习,多管齐下提升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3.研究制定了《市统计局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实施方案》,建立系统的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机制。今后将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意见,强化对本单位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系统性规划;有计划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市委党校中青班、科干班等培训。现在我局35岁以下的正科级干部有7名(其中90后干部3名,最年轻的正科级干部为94年出生),占全局正科级领导干部的比重达44%。4.通过公开遴选、公务员“省考”,考录一批优秀年轻干部进入机关工作;在事业单位设岗中新增了专技岗位2个,今年将组织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参加统计师职称考试,鼓励工勤人员考取职称,由工勤岗位转岗到专技岗位。5.对全市统计系统具备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的人员进行摸底,对符合资格的人员均要求报考,增强执法队伍力量配备,保证我市统计执法工作能正常开展。根据工作需要,今年4月邀请省统计局对我市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一定程度弥补了我市统计执法力量不足的问题。同时,积极推荐市县两级执法人员参加省局部署的执法行动,在业务实操中提升执法水平和能力。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5.问题摘要: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不够。有的干部长期没交流。

  整改落实情况:1.局党组会议上,对《湖南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进行了学习,重点学习了第二章“转任对象、条件和情形”这部分内容;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组织人事科对湖南省统计局《干部交流轮岗方案》进行了学习。2.根据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统筹各年龄段干部情况、专业背景、能力素质等,研究制定常态化轮岗交流措施。(3)局党组研究制定了《益阳市统计局干部轮岗交流若干规定》,对需要进行轮岗交流情形和轮岗交流程序进行了明确;出台了《益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和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4)局党组研究制定了《益阳市统计局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实施方案》,强化年轻干部发现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年轻干部日常及年度考核、奖励处分情况,对优秀年轻干部实行动态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

  36.问题摘要:部分二级机构负责人长期空缺。如市统计执法支队自2018年成立后,队长直到2022年3月才到位;电子计算站站长和市民意调查中心主任空缺时间长达两年半。

  整改落实情况:1.在局党组会议上对《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的主要精神进行了学习,增强做好工作中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抓好贯彻落实。2.局党组研究制定了《益阳市统计局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实施方案》和《益阳市统计局干部轮岗交流若干规定》,对需要进行轮岗交流情形和轮岗交流程序进行了明确。着力构建空缺岗位动态配备机制,目前,正科级领导职务职数均已配齐。我局35岁以下的正科级干部有7名(其中90后干部3名,最年轻的正科级干部为94年出生),占全局正科级领导干部的比重达44%。3.鉴于编制职数等突出矛盾,积极与编制、人社部门沟通对接,加大对人才引进工作的申报力度,及时优秀人员充实干部队伍。4.今后将不断加强政策学习,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的用人导向。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7.问题摘要: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干部队伍从严管理需进一步加强。对内设机构和二级机构监督有差距。对各科室负责人的监督缺乏针对性,对二级机构尤其对离机关较远的民意调查中心日常监督缺位。

  整改落实情况:1.每周开展两次上下班考勤,严格落实“上下班考勤纳入绩效考核”的机关管理制度。分管领导对迟到早退或未按要求办理请假手续的个别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2.机关纪委不定期对民意调查中心上下班制度开展抽查,二支部组织委员对民意调查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登记,建立了日常执行上下班纪律台账。3.7月26-27日根据各科室职责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确定风险等级及防控措施。4.印发《市统计局“能力大提升、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方案》明确于年底开展科室负责人年度工作述职述廉。5.截止目前领导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谈话已达到全覆盖。6.印发《2023年益阳市统计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和年度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区分业务科室与中心科室不同考核标准,对各科室人员做到全方位监督。

  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

  38.问题摘要:因私出国(境)专项整治不到位。党组没有传达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没有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也没有制定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自查自纠工作不彻底。台账登记不全,备案不及时,个别人员证件集中保管台账没有登记,2022年新提拔的科级干部没有及时到公安部门备案。2021年个别科级干部到澳门旅游,党组违规审批同意。

  整改落实情况:1.4月28日召开的局党组(扩大)会议上,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组织学习了市委组织部发布的《关于从严落实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的补充规定》;

  2.于5月4日正式印发《益阳市统计局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3.全局在职人员均已进行备案登记,全局共备案登记55人。4月遴选到位新公务员,原是安化县县管干部,已经进行了备案登记,市统计局已经致函给公安部门进行了备案变更;某某的出入境证件已在证件集中保管台账上进行了登记。共统一保管因私出国(境)(含因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证件33本;4.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省、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有关要求,严格执行《益阳市统计局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加强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台账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从严审查审批,严格证件管理,确保因私出国(境)工作规范有序。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9.问题摘要: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滞后。2021年11月收到市里文件,直到2022年11月局党组才制定清廉机关建设的具体实施方案,统计信息网开辟的“清廉统计”专栏公布清廉机关建设信息很少。

  整改落实情况:1.制定《益阳市统计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推进清廉统计建设”纳入其中;2.召开市统计局全面从严治党会议,要求机关各单位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认真执行统计数据质量评估管理办法,统计数据报送及审核评估期间,无特殊情况不接待县市区统计部门公务来访,下基层调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3.大兴“求是、求实、求进、求廉”统计行风,按照省局《统计行风建设年行动方案》,组织开展“统计行风建设年”行动,发出统计行风建设倡议;4.严格落实《益阳市统计局清廉统计建设实施方案》,从思想建设、制度规则、作风纪律、监督管理、文化氛围等方面推进清廉统计建设;5.组织开展相关学习活动,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党员大会、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加强廉政教育。6.按月及时更新“清廉统计”专栏,目前该专栏已发布廉政相关信息7篇。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四)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

  40.问题摘要:整改工作没有做到四个融入。益巡发〔2022〕32号“三个通报”中未巡先改的要求还没有完全落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部分问题仍然存在,上轮巡察反馈的25个问题,仍有干部混编混岗、中层骨干交流轮岗不够2个问题没有整改到位,如6个二级机构共有18人不在编制所在单位工作。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没有真正做到按照整改措施长期坚持,没有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如统计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不同程度出现反弹。

  整改落实情况:1.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法规建设重要论述精神,学习了《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2.制定了《益阳市统计局干部轮岗交流若干规定(试行)》3.某某和某某两人的编制已在2022年调整到机关;4.计划结合新考录公务员岗位安置进行干职工轮岗,一定程度上解决干部混岗的问题,并将郑颖调回编制所在单位工作,解决“编制在参公单位,工作在事业单位”的问题;5.局党组已作相关谋划,计划在2-3年时间里,逐步将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各归各位。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41.问题摘要:巡察整改存在纸面整改现象。上轮巡察反馈已整改的问题“工会经费挤占行政经费”,经查发现仍然存在。如在行政经费中列支2019年国庆、中秋慰问费3.6万,列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暨秋游服装费3万,列支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暨工会秋游活动费1.32万。

  整改落实情况:1.5月26日,局党组会议上,对2023年机关工会活动安排和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研究,审议通过了由机关工会提出的活动经费预算,原则同意安排行政经费对工会经费缺口部分予以补齐。2.6月初向财政局提出《关于申请行政经费补助工会经费的报告》,经财政局同意,从行政经费中弥补工会经费14.91万元。3.积极参与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新的财务人员到岗以来,多次参加省市组织的各位财务工作相关培训。4月,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全省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部门财务报告板块功能培训”;5月,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板块上线业务培训视频会议”;6月,参加省财政厅组织的“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监控模块线上培训”。局机关财务人员和工会干部对《预算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财务制度》进行了学习,提升工会经费管理水平。4.选举刘斌、杨刘航、欧阳仕达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欧阳仕达为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市统计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严把工会经费开支关口,对工会组织开展的每项重大活动支出全程参与、严格审核,确保工会经费使用规范,始终坚持勤俭节约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让工会经费用在“刀刃上”。

  整改完成情况:未完成

  42.问题摘要:审计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彻底。2016年预算执行审计反映的“资产处置仍不规范,未做账务处理”问题仍然存在。如2021年5月、6月帮扶沅江四季红村购置的电脑、空调等设备共5.06万元,赠予处置未按规定报批,无党组处置意见,未做账务处理;2018年12月,报废处置13.20万元物品,未见省局的批复资料。

  整改落实情况:1.4月26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益阳市市直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提升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确保能够严格执行资产使用管理和处置管理制度。2.经与机关事务局资产管理部门对接,已将购置的电脑、空调等设备按要求录入固定资产系统,完善了资产台账。并在2023年4月进行了会计账务处理,资产原值增加了5.06万元。3.因驻沅江市四季红村乡村振兴帮扶工作延期,待乡村振兴工作队撤离后,再与四季红镇政府对接固定资产赠与事宜。届时将按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报撰写资产处置报告,填报《市直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提交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并报财政局备案,按审批表处置形式进行账务处理。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三、持续深化整改措施

  下阶段,局党组将持续落实落细整改任务,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巡察整改的积极成效推动全市统计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政治学习,用理论武装头脑。一是要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坚定理想信念,提高理论水平的首要途径,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勇于担当作为,自觉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局各项工作上台阶。二是打造学习型机关。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持续做好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对学习活动的管理,及时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工作的方法,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利用每月党日活动、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和“统计大讲堂”,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理论和业务学习,着力提升统计干部职工的综合素养和工作能力水平,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统计干部队伍。

  (二)进一步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一是局党组增强抓党建工作意识,严格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将统计业务与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筹谋划,找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加大对党支部工作及党员学习的监督和检查力度,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进一步梳理和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使各项决策更加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三是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教育党员遵党章、守党规、强党性、严党纪,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激发全局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干事创业的激情。

  (三)进一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全面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地落细落实。二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执行工会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严守财经纪律,规范财务报销程序,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以上率下,推动落实市委“执行力提升年”“能力素质提升年”“营商环境提升年”行动,先学一层,先干一步,切实提升全局干部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三是建立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深化干职工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追责问责的认识,构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良好统计生态。

  (四)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提升统计服务水平和统计数据质量。统计服务是统计工作的落脚点,也是统计监督职能的延伸,要加强统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工作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扎实开展全市“四上”单位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加强对源头统计数据的监管核查。推动统计造假专项治理行动,从严开展“五查五看五纠”自查自纠,大力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在挤统计数据水分的同时让数据客观真实反映益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五)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持续推进问题整改。领导班子要提高巡察整改的思想认识,以“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态度,以强烈的担当精神,不折不扣抓好整改工作落实。班子成员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逐条抓好整改任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举一反三,不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措施,紧盯不放,脚踏实地,统筹与具体工作紧密结合,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把建章立制和强化制度执行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固化形成制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与业务工作、日常工作融为一体,不断增强工作实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我局的各项工作中。

  中共益阳市统计局党组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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