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要为优化营商环境做表率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李国荣
同志们:
今天召开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9周年大会,开展“寻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主题党日活动,表彰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同时由我为大家以共产党员要为优化营商环境作表率为题来开讲今年的党课。
一、正确理解优化营商环境的内涵和意义
(一)营商环境是什么
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包括影响企业活动的社会要素、经济要素、政治要素和法律要素等方面,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改革和对外开放众多领域的系统工程。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优劣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的多寡,同时也直接影响着区域内的经营企业,最终对经济发展状况、财税收入、社会就业情况等产生重要影响。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方面。世界银行每年都会发布一个《营商环境评估报告》,中国营商环境总体评价2018年在全球190个经济体中已经跃居第46位,比2013年累计上升50位;2019年又跃升15位,升至全球第31位。世界银行称,由于“大力推进改革议程”,中国连续两年跻身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
我省的营商环境评价是2019年9月由省发改委(省优化办)、省政务局统筹协调,委托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组织实施的。试评价方案包括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跨境贸易、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等9个一级指标和41个二级指标,从办理环节、办理时间、办理成本和所需材料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营商环境试评价,摸清了各地营商环境真实状况,精确查找处各市州营商环境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从而促进各地有的放矢整改。去年公布的数据显示,益阳营商环境排位靠后。
(二)为什么要优化营商环境
这些年来,营商环境虽整体有所改善,但仍然是部分地区发展的“软肋”和“硬伤”,一是经济增长内生动力还不够足,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发展质量和效益不够高,部分地区经济下行压力较大,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经营困难,民间投资增势疲弱;二是搞地方保护,有的市场准入门槛高,各种隐性壁垒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投资环境恶劣,有的部门不依法行政,随意执法、手续繁琐、效率低下、遇事“推绕拖”等办事难现象依然存在。
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0月2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发布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这是针对我国经济社会面临的发展瓶颈精准发力;就是解放生产力,就是提高综合竞争力,这是一个地方也是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软实力;也是净化社会风气,打造法治国家的要求,一些地方频频发生的污化营商环境的事例,正是对法治的藐视,对规则,对公平正义的破坏。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工程,既要改善基础设施等硬环境,更要在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法治环境等软环境建设上有新突破,更好发挥制度的支撑、保障、激励作用。公共服务是营商环境的试金石,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标国际高标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努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今年3月下旬,我市开展重点产业项目观摩活动,并召开全市“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产业项目大促进”活动动员大会。市委书记瞿海在会上强调,要通过狠抓“三大活动”来稳投资稳增长,要以优良的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抓项目促发展、解难题补短板、聚合力建高地,确保打赢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全力推动益阳高质量发展。同时下发了《益阳市“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方案》及《益阳市营商环境大优化行动方案》。
在我局《2020年党建工作要点》与《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同时要求全局上下要积极推进“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要按照市委、市纪委的要求,立足统计职能职责,紧紧扭住作风问题不放,一体推进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全面治理,一体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好转。聚焦困扰市场主体、制约企业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紧盯政策落实、承诺兑现、行政执法、发展环境、统计服务等市场主体关心的问题开展优化提升,划清红线底线,严格落实政商交往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按照全市“十个不准”的要求,整治党员干部有法不依、作风不实、服务不主动等突出问题,真正使干部作风成为最好的营商环境。
在5月下旬召开的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大会上,我再次就开展“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作出明确要求,我们要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约法三章”和市委“九个一律”问责规定,持续推进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中梗阻”式腐败问题、“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互联网+监督和“刹人情歪风”等专项治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条措施》要求,继续实施我局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2条具体措施。对于“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一是要认识重大意义;二是要坚决执行,特别是在统计文明执法上,要让企业感受公平正义;三是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作表率,坚持首问责任制,坚持马上就办,坚持文明调研、文明执法,要实现全局无投诉。
二、党员干部要为优化营商环境做表率
今天党课的题目就是《共产党员要为优化营商环境做表率》,我将从四个要做来讲怎样优化营商环境。
一要做不断学习、执行条例的表率
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说:“市场主体有没有活力、社会有没有创造力,对经济社会发展是至关重要的。市场主体的活力和社会的创造力,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营商环境的好坏。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已经有很多政策文件、改革举措、经验做法,也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但缺一部专门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可以说《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样一项立法空白。”
制定《条例》,一是通过法治化手段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最大限度激发微观主体创业创新创造的活力,有利于把微观主体发展动力更好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动能,对于稳定经济增长、促进就业都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我国营商环境还存在不少突出问题和短板,必须在“放管服”改革上有更大突破、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有更大进展。《条例》从完善体制机制的层面作出相应规定,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统集成、高效协同,有利于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三是总结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和做法,把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取得的改革成果,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定下来,有利于为深化改革提供法治支撑和保障。
《条例》共7章、72条,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对“放管服”改革的关键环节确立了基本规范。同时,聚焦突出问题,重点围绕强化市场主体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这5个方面,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推动各级政府深化改革、转变职能。《条例》围绕建立健全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进行了制度设计。比如,明确国家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同时,对压减企业开办时间、简化企业注销流程等反映强烈的问题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便于操作。比如,针对企业开办,《条例》明确,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我们将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机关党建服务中心工作的突破口,通过中心组学习、各支部及各单位“学习课堂”的学习和大讨论等形式,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营商环境是一个城市的重要软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高竞争力,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起尊商、重商、亲商、爱商、扶商意识,树立起为企业、为基层发展服务的理念,在转变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上走在前列、作出表率,立足岗位,担当作为,为优化营商环境、形成益阳新一轮发展竞争优势提供优质的统计服务。
二要做依法行政、精准服务的表率
条例把近年来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经验做法进一步系统化、规范化,把政策提倡、工作要求和实践做法,变成全社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增强权威性和时效性,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条例》涉及面广,与现行的上千部法规文件密切相关,加快配套制度“立改废”,对相关法律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与《条例》相一致,就显得尤为重要。
从《条例》的内容来看,“依法保护”、“依法探索”、“依法享有”、“依法保障”、“依法公开”、“依法设立”、“依法设定”、“依法保留”等等用语频频出现,都围绕着“法治化”原则,从对行政权力的限制到市场主体保护再到相关协会商会责任的规范,都紧扣“法律、行政法规依据”这一前提,使整部《条例》都充满了法治的色彩,也更加夯实了正当性的根基。
具体说来,《条例》单设了“法治保障”一章,为行政权力的有效规制进一步厘清边界。其中,权力规制方面,紧紧抓住“政策制定”这个关键问题,从上位法依据,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等方面加以规范。除此之外,还规定了“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核”等机制,以求最大限度确保制定的政策能够达到合法有效、互相协调、正面激励的效果。
近年来,随着“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政务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改革成果,条例围绕打造公平、公开、透明、高效的政府运行体系,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提供惠企便民的高效服务,将从四个方面着力:一是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落实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推动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二是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明确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行当场办结、一次办结、限时办结的服务模式,实现集中办理、就近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并对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政务信息整合共享、电子证照推广应用作了具体规定,使“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成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则。三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明确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四是推进重点领域服务便利化。对标国际一流标准,推广国内最佳实践,对提升办理建筑许可、跨境贸易、纳税、不动产登记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政务服务便利化程度提出具体要求,为相关领域深化改革提供了目标指引。
这些都是《条例》所列对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的要求,我们要在认真贯彻执行的同时,融入统计特色,一是提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水平,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及防范和惩治不力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做好“精准统计、精准服务”这篇大文章,特别要在服务上下功夫,增强服务的主动性、及时性、针对性,提高服务的时效与质量。要坚持三个第一的标准,第一时间掌握统计数据一手资料,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和短板,第一时间向市委、政府、区县(市)党委政府、主要经济部门、预警、预报、建言献策,要推出服务领导决策和社会公众的统计拳头产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等问题开展统计调研分析,并做好成果转化工作。
三要做首问负责,马上就办的表率
在局机关管理制度中,前两年制定的首问责任制作出了七个方面的规定,一是首问责任人在接待行政相对人来访或接听电话时,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认真记录,耐心解答,及时处理,不得敷衍搪塞、拖延刁难。二是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按规定及时办理,给对方一个合理的答复;对责任不明确或紧急重大的事项,应及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句。三是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但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告知经办人员办理,或者记录行政相对人需要办理的事项及其联系电话,并尽快转交经办人员办理。四是不属于本科室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引导其到经办科室办理,或者记录行政相对人需要办理的事项及其联系电话,并尽快转交经办科室办理。五是不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尽可能帮助其联系、了解承办单位。六是属于举报、投诉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反映的情况、举报或投诉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记录在册,并及时报告科室负责人、中共益阳市统计局机关委员会纪检员及局领导。七是首问责任人的服务不能令行政相对人满意,并遭投诉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确有过失的,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今年的机关制度修订,我们要结合大力推进“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建设与积极推进“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对首问责任制作出相应的修改,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
在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的同时,要继续下大力气推进“马上就办”落实落小落细。彰显雷厉风行、紧抓快办的工作作风,忠诚担当、无私奉献的实干精神,不忘初心、为民服务的公仆情怀。
2018年,根据《中共益阳市委贯彻落实“马上就办”工作精神推动益阳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们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了“马上就办”的学习与大讨论,认真查找了本人及所在单位与“马上就办”精神不适应、不相符的突出问题,拿出了整改方案,把贯彻落实“马上就办”作为11月主题党日活动的重要内容,用至少一天的时间,有的是分两次安排的,逐一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把思想观念、业务工作、工作作风等摆进去,真正找准问题与不足,作出了整改承诺。在这个基础上,制定了“马上就办”全局联动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方案,全局上下合力推动“马上就办”初步落到了实处。
在“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中,“马上就办”显得尤为重要,一是各支部各单位每一个党员干部职工要以“马上就办”工作精神,对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和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要制定清单,细化要求,明确进度安排和责任人,对涉及多个单位的,要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狠抓、善抓落实解决,及时报告情况。二是继续全面落实《关于将践行“马上就办”纳入全员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益绩办发[2018]4号)的要求,列入2020年度局绩效考核,切实推动“马上就办”工作精神形成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的工作机制。三是局办公室和机关党委、纪委要加强对“马上就办”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纳入机关管理制度和作风纪律建设要求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配合组织部门、驻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等对“马上就办”落实不力进行问责。
通过大力推进“马上就办”,着力解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问题,促进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双提升”,形成规矩和习惯,全面促进统计工作更好地服务益阳经济社会发展。
四要做守土尽责,廉洁自律的表率
局机关各单位通过开展营商环境调研、走访、排查等活动,摸清本单位及全局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困难,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措施,建立与企业常态化联系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益阳市《“作风建设大提升、营商环境大优化”活动实施方案》作出了优化营商环境“十个不准”的硬性规定,一是坚决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不准“打折扣”“搞变通”“设路障”,刻意隐瞒、拖延告知优企惠企政策;二是用准用好用足政策,坚决落实承诺事项,不准只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或者虚假承诺、信口承诺;三是依法坚决下放审批权限,认真落实审批时限提速要求,不准擅设审批门槛、擅增审批事项、拖延审批时限,揽权不放或只放不接;四是严格规范检查收费行为,无法定事由不准对企业实施检查,或向企业收费、罚款、摊派;五是依法严格行使监管执法权力,对企业执法必须规范、慎重,不准随意执法、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六是落实首问责任,对企业诉求不论是否属于职责范围,都要积极回应,认真处理或转办、跟踪,不准对企业合理诉求置之不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或只表态不落实、只过问不解决;七是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不准以任何理由参与或干涉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强制、暗示推销指定商品,推行强制服务;八是要守土有责,优化企业周边发展环境,不准坐视、放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乱搭乱建等行为;九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准接受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和旅游娱乐健身等服务;十是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准有损害企业健康发展的其他行为。市纪委监委选取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对“十个不准”逐条进行了解读,提醒督促党员干部增强规矩意识,强化令行禁止,分别转发到了局里的微信群,我们要吸取《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里的党员干部的惨痛教训。
如第一条“坚决贯彻执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制度规定,不准打折扣、搞变通、设路障,刻意隐瞒、拖延告知优企惠企政策。”的解读:担任安化经开区工委书记并兼任安化县创园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的陆继儒,在省政府对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园区自建标准厂房给予奖励性补助的拨付上动起了歪脑筋,动辄上百万的资金,他说给多少就多少,擅自决定从本应奖励给某公司自建标准厂房的192万元补助资金中截留128万元,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9年4月,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01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如第八条“要守土有责,优化企业周边发展环境,不准坐视、放纵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乱搭乱建等行为。”的解读:2019年3月,为聂纯昌涉黑组织当“保护伞”的沅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李和平等14名国家公职人员被立案查处,有1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李和平接受审查调查后是这样忏悔的:“我这一生最惨痛的教训是结交了不该结交的人,我接触了两种人,一种是不讲信誉的人,一种是以恶制恶以强取财的黑恶之人。”也提醒我们必须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
如第九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不准接受企业和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礼品礼金和旅游娱乐健身等服务。”的解读:沅江市砂石资源开采管理领导小组原副组长杜某,先后9次收受非法挖砂的挖砂船船主欧某人民币7.5万元。杜某在与欧某的交往中,被其一次次动辄1万、5千的红包攻破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使自己由执法者沦为了通风报信的内鬼。2015年12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后的杜某被沅江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没收非法所得7.5万元。
如第十条“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准有损害企业健康发展的其他行为。”的解读:2013年某科技有限公司在赫山区龙岭工业集中区光明资管委投资建厂,在施工多次受阻后被迫将工厂的围墙交给资管委原主任陈义生一伙施工,当时市场造价为80元/米,但陈义生却开出了600元/米的天价,陈义生等人根本就不顾工程质量,长度也严重缩水,后面的施工还没结束,前面的墙就倒了,公司还不得不按协议价格318元/米和长度支付工程款,然后自行组织对围墙进行修补。因还涉及到其他违纪违法问题,陈义生最终受到了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围墙变危墙”,只要企业进了园区,就成了砧板上的肉,就要被当地以村干部为首的黑恶势力的恐吓、敲诈、盘剥,营商环境哪能好得起来!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针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问题,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开展了一系列整治活动。“十个不准”就是在这些制度和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行的整理规范,结合了我市的实际,涵盖了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营商环境的主要纪律要求,彰显了市委、市政府维护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全局上下要严格遵照执行,共产党员更要从不断学习、执行条例,依法行政、精准服务,首问负责、马上就办,守土尽责、廉洁自律这四个方面做优化营商环境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