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统计局、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搞准搞实全市普查登记数据质量,扎实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根据《湖南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实施办法》(湘统[2019]15号)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检查工作方案》要求,经研究,益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查数据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在县级普查数据全部验收前,通过对普查数据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发现普查登记过程中存在的数据填报等错误,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普查小区所在的乡(镇、街道)进行全面复查,以保证县级普查数据质量整体符合要求。
二、组织领导
市经普办统一组织数据检查工作,全程指导监督。市级普查机构安排人员对辖区内8个区县(市)抽中小区(由市经普办选定)的数据进行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19年4月22日至2019年4月28日。
检查内容
(一)普查单位数
检查被抽中普查小区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的虚报、漏报和单位类型界定错误情况,计算普查单位错报率。
(二)普查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检查被抽中普查小区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主要指标的填报质量,计算主要经济指标错报率。
具体抽查指标:
1.法人单位。
(1)填报非一套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的法人单位:资产总计、营业收入、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2)填报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的法人单位:资产总计、本年支出合计、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3)填报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的法人单位:资产总计、本年费用合计、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2.产业活动单位。经营性单位收入、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五、检查步骤
(一)确定普查小区
市经普办在所辖区县(市)分别随机抽取1个普查小区。
(二)联系被检查单位
县级普查机构要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准备,通知被检查普查单位填表人(统计人员、财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数据检查时间,并请其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具体包括:普查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统计台账、劳资、财务报表等。
(三)实地上门检查
1.对已普查登记单位,首先核实该单位是否真实存在。然后核实并填写相关信息,对不存在的单位要注明原因;对存在单位,查阅证照、劳资、财务、统计台账等相关资料,确认单位类型,填报主要经济指标。
2.对新发现的单位,查阅相关证照,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和详细地址等基本情况信息,注明新增原因,确认单位类型。
(四)生成数据检查结果
1.检查表结果与普查表结果进行比对,对数据存在差异的单位,进一步与检查对象进行核实。
2.生成普查小区数据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2、3),计算数据错报率。
(五)评估数据检查结果
1.对普查小区数据质量进行评估。
根据普查单位错报率和主要经济指标错报率,按照数据检查合格标准,判定普查小区数据质量是否合格。
2.评估结果的处理。
对未达到合格标准的普查小区,该小区所属乡(镇、街道)区域内所有单位进行全面复查。
3.形成检查报告。
市级普查机构将对相关检查工作进行记录备案和总结,并将检查情况上报省经普办。
检查报告主要分两部分:第一部分说明数据检查情况和汇总结果(见附件4),比较检查对象普查数据与检查数据的差异,判定普查数据质量。第二部分重点分析形成差错的原因,并整理普查登记中影响数据质量的主要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的措施。
六、人员安排
组次 |
负责人 |
组成人员 |
检查地区 |
一组 |
丁海良 |
刘 莉、向凤玲 |
桃江县、安化县 |
二组 |
苏 波 |
杨 敏、陈 阳 |
资阳区、沅江市 |
三组 |
谢明星 |
夏亚卿、刘 沁 |
南县、大通湖区 |
四组 |
刘晓艳 |
张 涵、高 伟 |
赫山区、高新区 |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数据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落实人员,确保数据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二)严格执行《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遵守经济普查工作纪律要求,坚持依法检查,切实加强对检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
(三)参加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四经普实施方案,准确理解和掌握主要指标的口径范围、资料来源,客观公正地完成数据检查任务。
(四)县级普查机构在2019年4月底前将本地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作出详细说明,报市经普办。
附件:1.数据检查表
2.普查小区单位个数检查结果汇总表
3.普查小区主要经济指标检查结果汇总表
4.数据检查结果汇总表
益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
数据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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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号: |
693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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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经普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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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国统字(2018)2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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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
有效期至: |
2019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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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 |
102 |
单位详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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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
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单位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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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小区名称: 普查小区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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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
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 街(村)、门牌号 注册地位于: 街道办事处 社区(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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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小区名称(限建筑业企业): 普查小区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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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位存续状态(限原填报普查表单位填报) □ 1 实际不存在 2 不属于普查对象 3 存在且能正常填表 4 2019年1月1日后关闭(破产)、注(吊)销 5 已迁出 6 不配合未能填表 7 其他______(说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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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新增原因(限数据检查时新发现单位填报) □ 1漏登 2新迁入 3新开业 4其他______(说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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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位类型 □ 1 法人单位 2 产业活动单位 3 个体经营户 4其他______(说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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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济指标(限原填报普查表单位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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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从业人员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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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限法人单位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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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产总计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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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一套表法人单位及填报非一套表企业法人主要经济指标的法人单位填报 营业收入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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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填报行政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的法人单位填报 本年支出合计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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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填报民间非营利组织主要经济指标的法人单位填报 本年费用合计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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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限产业活动单位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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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经营性单位填报 经营性单位收入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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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非经营性单位填报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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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出日期:20 月 日
说明: 1.存在单位是指在普查登记和数据检查时均找到的普查对象。
2.已迁出单位是普查登记时存在,且数据检查时已迁出的普查对象。
3.新迁入单位是指该小区普查登记后新迁入的普查对象。
4.新开业单位指该小区普查登记后新成立的普查对象。
附件2
普查小区单位个数检查结果汇总表
普查小区代码□□□□□□□□□□□□—□□□ 综合机关名称: 2018年 |
表 号: |
693-1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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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经普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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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国统字(2018)2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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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至: |
2019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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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代码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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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
乙 |
丙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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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检查单位 |
个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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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填报普查表单位 |
个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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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不存在 |
个 |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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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普查对象 |
个 |
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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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且能正常填表 |
个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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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单位类型界定错误单位 |
个 |
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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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后关闭(破产)、注(吊)销 |
个 |
07 |
|
||
已迁出 |
个 |
08 |
|
||
不配合未能填表 |
个 |
09 |
|
||
其他 |
个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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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发现单位 |
个 |
11 |
|
||
漏登 |
个 |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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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迁入 |
个 |
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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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开业 |
个 |
14 |
|
||
其他 |
个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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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普查单位错报率 |
‰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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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审核关系
(1) 01=02+11
(2) 02=03+04+05+07+08+09+10
(3) 11=12+13+14+15
(4) 16=(03+04+06+12)/02*1000‰
附件3
普查小区主要经济指标检查结果汇总表
普查小区代码□□□□□□□□□□□□—□□□ 综合机关名称: 2018年 |
表 号: |
693-2表 |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经普办公室 |
||||
文 号: |
国统字(2018)225号 |
||||
有效期至: |
2019年7月 |
||||
指标名称 |
代码 |
错报率(‰) |
|||
甲 |
乙 |
1 |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
01 |
|
|||
资产总计 |
02 |
|
|||
营业收入 |
03 |
|
|||
本年支出合计 |
04 |
|
|||
本年费用合计 |
05 |
|
|||
经营性单位收入 |
06 |
|
|||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费用) |
0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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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数据检查结果汇总表
普查小区代码□□□□□□□□□□□□—□□□ 综合机关名称: 2018年 |
表 号: |
693-3表 |
制定机关: |
国家统计局 国务院经济经普办公室 |
|
文 号: |
国统字(2018)225号 |
|
有效期至: |
2019年7月 |
项目 |
代码 |
普查单位错报率(??) |
主要经济指标错报率(‰) |
||||||
从业人员期末人数 |
资产总计 |
营业 收入 |
本年支出合计 |
本年费用合计 |
经营性单位收入 |
非经营性单位支出 (费用) |
|||
甲 |
乙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分地区 |
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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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