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力应对错综复杂的发展形势和经济下行压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等工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决定性成就。国民经济发展先抑后扬,各项社会事业繁荣稳定,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
一、综合
全区共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95.31亿,比上年增长4.1%,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26.95亿元,增长4.1%;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99.64亿元,增长8.4%;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68.72亿元,增长3.3%。产业结构之比为13.8:51:35.2。
节能降耗成效显著,全面完成省、市的目标任务。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年共发生16起生产安全事故(含交通事故),死亡17人。
二、农业
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49.42亿元,比上年增长4.1%。粮食年产量26.77万吨,增长3.0%。出栏生猪46.2万头,下降0.4%,家禽饲养量524万羽,增长5.6%,水产品总量3.21万吨,下降1.3%。蔬菜复种面积达25.65万亩,增长2.0%,产值达16.87亿元。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2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387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759家,家庭农场628家。
三、工业和建筑业
全区工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7.3%;新增规模工业企业19家,总数达133家。规模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4.9%。年产值过亿元的工业企业86家,其中5家企业过10亿元。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3.8%。
完成建筑业产值29.33亿元,比上年增长10.2%,建筑业增加值14.09亿元,增长8%。规模以上建筑企业6家。
四、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9.2%。其中:工业技改投资增长42.2%。房地产累计完成投资10亿元,下降2.1%,建安工程完成9.7亿元,增长11.5%。全区现有各类在建项目个,投资500-5000万元的143个、5000万元以上的59个。新建成项目120个,在建项目82个。
五、国内贸易、财政和金融
消费品市场回暖明显,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7.55亿元,比上年下降2.7%,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8.56亿元,下降2.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8.98亿元,下降3.1%。限上批零企业达到71家,新增9家。住餐业11家,新增1家。
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3亿元 ,比上年增长1.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1.47亿元,下降0.2%。
金融机构存贷款保持增长。年末市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为1053.56亿元,新增138亿元,比年初增长15.1%。本区各项贷款余额148.7亿元,新增27.12亿元,比年初增长22.3%。
六、教育、卫生与科学技术
各项教育事业稳步推进,我区现有学校70所(公办学校65所,民办学校5所),其中小学53所、初中9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普高3所、职高2所,在校学生共40553人。现有幼儿园92所,其中公办幼儿园(含公办性质幼儿园)37所,民办幼儿园55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40所),在园幼儿11076人。全区在编教职工2602人,退休教职工2310人。学龄前儿童入学率、幼儿学前三年入园率和学前一年教育率分别达100%、89%、100%。小学毕业生升学率100%。
全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4家,民办医疗机构6家,妇幼保健院1所。卫生技术人员2870人,执业医师907人,执业助理医师233人,执业护士1410人。医院卫生院实际开放2597床,编制床位2419床。
全年共立项33个,到位资金 1.06亿元。
全年专利申请486件,下降16.6%;发明专利申请173件,下降6.0%;发明专利授权18件,有效发明专利150件,新增有效发明专利15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55件。
七、社会事业
全区21632名贫困群众全部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将如期实现。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左右的较低水平。社保待遇持续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以上。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率100%,重度残疾人、孤儿基本保障实现全覆盖。完成各类民生支出24.2亿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5.2%。高质量完成11项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大力推动就业创业,新增城镇就业4392人,零就业家庭动态归零;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000余万元,新增创业主体1284户。建成扶贫车间36个、扶贫基地15个,吸纳804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全区贫困劳动力和有需求的退捕渔民全部实现就业。
成功举办湖南·益阳首届洞庭湖生态文化旅游暨水上运动节、首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论坛、紫薇国际马拉松等重大节会活动。着力推进“一镇一特、一村一品”,成功创建一批全国重点镇、国家卫生镇、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成为省级美丽乡村创建工作先进县(区)。
八、城乡居民收入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853元,比上年增长6.8%。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566元,增长5.7%。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29元,增长8.6%。
注: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核实数。
2、GDP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