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普办组织专题学习新修订 《全国农业普查条例》
发布时间:2026-04-03 15:30 作者:林志平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为贯彻落实好新修订《全国农业普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准确把握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要求,4月2日,市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农普办副主任黄炜辉,组织市农普办相关人员开展新修订《条例》原文专题学习,全面吃透条例精神,精准把握修订核心内容,为高效开展农普工作夯实基础。

  学习会上,通过集中领学、要点解析相结合的方式,围绕《条例》修订核心变化及实践要求进行详细解读,重点梳理了三大关键修订内容:一是完善农业普查基础制度,新增“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将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纳入普查范畴,同步增加遥感测量等现代化调查手段,明确充分运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资料开展普查,让普查内容更贴合乡村振兴实际需求,普查方式更科学高效;二是强化数据质量全流程管控,完善事后质量抽查制度,细化普查机构及人员保密义务,对资料保存、归档、移交及共享应用作出明确规定,全方位保障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规范;三是从严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在立法目的中新增数据真实性、完整性的要求,加大对弄虚作假、迟报拒报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压实各方数据质量责任,筑牢农业普查数据安全防线。

  会议指出,农业普查是全面摸清“三农”家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新修订《条例》的实施,对提升农普数据质量、保障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会议强调,市农普办全体人员要以此次专题学习为契机,一要持续深化学习,熟知条例内容,掌握普查方案,做到学深悟透、学以致用,增强指导全市农普工作的能力;二要强化贯彻落实,对照《条例》新要求,规范普查数据采集、审核、上报各环节操作,严守数据质量生命线;三要深化宣传引导,推动《条例》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全社会理解农普、支持农普、配合农普,为高质量完成全市农普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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