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统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9-10-10 10:08 作者: 来源:市统计局法规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19年,市统计局为更好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稳预期、强监督作用,打造服务型统计机关,根据市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部署,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我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不断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分管领导,专职人员。修订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监督考核等制度,规范公开信息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合法、规范运行。

(二)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以不断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和充分发挥统计咨询功能为出发点与落脚点,规范统计信息产品的有效生成,拓展统计信息产品的覆盖范围,认真做好统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三公”经费、年度预算与决算主要数据的公布,以及统计公报、季度分析、月度数据和大型统计活动等资料的及时发布。完善公开目录中行政权力内容,确保公开内容规范、全面、更新及时。

(三) 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机制。进一步完善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明确答复责任。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在法定时限内主动与申请人沟通,答复申请时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

二、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丰富和拓展公开的内容。从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和有利于群众监督的角度,将涉及行使行政权力办理的各类事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疑点、难点问题进行公开,不断丰富和拓展统计政务公开的内容,依法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全局制定和执行的重大行政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都要主动公开,提供的信息应全面、准确、真实、及时。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统计依法行政,接受全程监督。

(三)不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与目录分类设置,畅通统计新闻发布、统计公报、统计信息网站以及上墙公开栏等公开渠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主动公开各类统计信息,增强统计信息公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 

三、抓好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和管理。

认真做好益阳统计信息网和市政府门户网站统计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维护工作。积极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信息、解答“网上咨询”栏目的提问等各项工作。及时备案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

四、强化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自查和督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对策措施。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制度,明确责任追究主体、责任追究内容、责任追究程序等,保证政务公开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纳入绩效考核。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局机关各科室队(中心)进行考核。

 

                             益阳市统计局

                           2019年9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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