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03 10:46 作者: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5年,益阳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统一部署,对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扎实推进统计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法治专题讲座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等制度,明确各级党委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学习。2025年以来,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上级有关统计法治文件精神,研究部署统计工作;7月10日,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工作会议,组织学习统计法律法规,深度剖析云南曲靖市统计造假典型案例,以案例警示教育强化法治意识,为统计法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

  二、规范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益阳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制度》,将统计方法制度制定、统计数据管理、重大统计执法决定、大额开支等事项纳入重大行政决策范围。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前集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听取审查机构的意见,集体讨论研究,力求精准决策。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继续聘请权威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指导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以法治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和工作制度,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都要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同时将遵守决策程序制度和做到依法决策纳入对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开展考核督察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文件管理。严格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等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有效防止政出多门、政策冲突。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先后2次对市委、市政府及市直单位、本局印发的各类文件开展全面清理,及时向市司法局报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清理建议)表》。

  三、优化执法监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严守执法“边界”。聚焦涉企执法规范,设立每月1日至20日为“企业宁静生产日”,期间实行企业免打扰,原则上不开展涉企执法检查;严控“双随机”抽查年度频次,明确同一经营主体日常行政检查一年内不超过两次,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全面落实“预约式体检”“预告式检查”“企业宁静日”三项制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确保执法检查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切实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二)彰显执法“温度”。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原则,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与免罚事项清单。积极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免罚”,对企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避免“小错重罚”“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等问题,通过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方式,既维护统计法治权威,又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助力营造“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三)筑牢监督“防线”。一方面,聚焦统计领域涉企行政执法,组织市县两级围绕执法合法性、程序规范性、案卷质量、收费罚款及人员廉洁纪律等核心要素,采取单位自查、交叉互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面核查。组织开展执法案卷“回头看”,对2023年以来办结的执法案卷逐一复盘,并赴南县实地调研指导,经核查,全市统计系统未发现乱检查、乱收费、违规异地执法等问题;另一方面,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抓手,针对涉企收费问题开展专项自查,构建政策法规科牵头、机关各科室协同、县市区属地落实的三级责任体系,切实做好为企业减负的工作。

  四、规范执法行为,坚守公正文明底线

  (一)严守执法程序,全面落实“三项制度”。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统计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在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一体化平台进行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实现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审核到位。全面严格落实告知制度,对现场检查结果为“未通过行政检查”的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在检查结束5个工作日内向其书面反馈检查结果,依法保障检查对象陈述、申辩、提出听证申请等权利。完善行政执法文书送达制度。实施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化水平。政策法规科依据《湖南省涉企行政检查标准文书》制定统一模板下发区县统计局,并开展执法督查规范文书制作。

  (二)加强行政执法依据管理。系统梳理益阳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行政检查事项,结合湖南省统计局清单制定《益阳市统计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检查事项一律取消。对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责任进行全面厘清,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及时公示,确保执法活动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全市统计执法单位均按要求公示年度检查计划与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实现“清单之外无检查”。

  (三)建强执法人才队伍。贯彻《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统计执法资格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强化执法人员资质,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职业道德教育,推广“先取证后提拔”模式,提升执法人员积极性,推荐多批执法人员参加省局部署的异地统计执法检查行动,推荐5人加入湖南省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7月10日,举办2025年度全国统计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考前培训班,组织19名干部参加全国统计执法证资格考试,8人通过,通过率42%,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四)扎实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常态化开展“双随机”抽查,全年共检查单位88家,立案1家。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对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全年市统计局城调队核查单位200家次,投资科核查165家次,能源科核查34家次,工业科核查61家次,服务业科核查43家次,人口科核查196家次,农调队实地考察40个行政村的基层基础工作和统计台账设立情况。

  五、深化普法宣传,构建尊法守法氛围

  (一)系统谋划布局,压实普法责任。印发《2025年益阳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5年益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益统办〔2025〕4号),明确普法宣传对象、主体、内容、责任和时间节点,构建“市局统筹、县区落实、全员参与”的普法工作格局。压实县市区统计部门属地责任,细化普法任务清单,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普法工作落地见效。

  (二)聚焦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落实统计法进党校机制,9月19日,局党组书记、局长贺武彬受邀赴市委党校专题授课,240余人参加培训;有党校的四个县市区统计部门均已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共计6次。全年通过专题授课、学习研讨、座谈交流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培训30余场,推动领导干部树牢正确政绩观,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

  (三)面向社会大众、拓宽普法维度。一是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开展“嵌入式”普法,有针对性地向当事人宣讲统计法律知识,促使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二是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进行曝光,以案说法,扩大教育覆盖面。三是依托“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设置展板、发放传单、现场咨询等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集中宣传,用生动鲜活的语言讲好统计故事,宣传统计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六、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政府治理效能

  (一)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凡《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的必须主动公开的内容,全部公开到位。落实省数据局要求,编制发布《益阳市统计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将公开范围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和政务服务全流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质量。建立“政策法规科牵头受理,各专业科室协同配合”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科关于依申请公开规定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水平。同时参照《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文书模板》,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和内容,确保答复合法规范、准确及时。2025年共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5件,办结率达100%,有效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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