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2-18 16:56 作者: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统计法治工作取得新成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度市统计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重要文件、统计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省统计局工作要求,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等专题学习有关内容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1.建立《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机制。市委已将《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各级党校主体班教学相关课程,市局和有党校的4个县市区统计局均已完成2024年度《统计法》进党校专题授课。

  2.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以特殊时间节点为抓手,开展“9·20”中国统计开放日和“民法典宣传月”以及警示教育活动,2024年以来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和统计部门共开展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20余次。全员学法考法,学法率和考法合格率均为100%。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市局和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均开展学习,也已提请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上开展学习。

  二、聚焦职能职责,促进依法统计

  (一)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2024年2月起,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与统计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排查治理工作,对照4个方面16类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认真整改。市统计局制定《2024年益阳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益统办〔2024〕7号),积极推进统计执法县市区“清零行动”和办案“清零行动”,2023年12月—2024年11月,全市共对118家单位(项目)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参加省级统计执法检查工作,2024年共派出21人次参加省局统计执法检查行动,通过“以查带训”“传帮带”,在实践中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实战能力。

  (二)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并对照实施。制定《2024年益阳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2024年益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益统办〔2024〕7号)并对照实施,制定《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2024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益统办〔2024〕4号)、编制益阳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企柔性执法清单》并公示。

  (三)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全市统计系统符合条件的20人报名申请2024年度统计执法证,市局新增持证人员3名、南县和沅江市新增持证人员各1名,考试合格率在全省前三,推动相关县市区独立执法。按照省局《关于更新湖南省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的通知》要求,推荐统计执法骨干人才4名。建立市级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统筹使用全市统计执法力量。着力提升统计执法检查能力水平,2024年7月召开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会议,对全市统计系统执法人员进行统计执法检查业务培训,2024年10月开展深入学习贯彻新修改《统计法》为主题的益阳市统计局第十期“统计讲堂”开讲,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三、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一是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湖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按时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益阳市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述职报告》和《益阳统计局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二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建立及时催报提醒工作制度,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群提醒和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工作任务并通报相关情况。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今年7月召开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统计法治工作并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四是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继续聘请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贾慧律师团队作为法律顾问,指导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以法治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和工作制度,单位签订的合同均事先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落实统计执法责任制。一是加强统计执法监督,严格落实《益阳市行政执法监督暂行办法》规定,对局统计执法工作进行有效监督;明确统计执法责任,实行执法责任到岗到人,严格实行权责挂钩的统计执法责任制度。二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省市行政执法监督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部门的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认真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二)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印发《益阳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公示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益统〔2019〕17号),及时公示和通报统计执法相关信息,在网站上开辟“统计执法”专栏公示统计执法人员、行政处罚等,制定印发《益阳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试行)》。二是规范执法行为,制定《统计执法工作管理制度》。

  (三)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健全完善了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和信访工作制度,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划,依法依规化解统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加强社会管理。全年我局无因统计工作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特大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案件。

  (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市依法治市办配套实施细则及工作任务措施清单,按要求完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自查工作并报送相关资料,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沟通和对接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控涉企检查。印发《益阳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4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于2024年11月和市场监管局制定《2024年国家常规统计调查、部门统计调查、地方统计调查监管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所有日常涉企检查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检查比例严格控制,同一部门不同机构对同一企业实行合并检查,坚决杜绝随意检查、任性执法。所有检查结果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益阳”网站和“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向社会公示。三是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

  五、持续推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探索向基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向市政府办报送《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二是继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证照分离”等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根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要求,我局明确了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明确了专人负责。及时对我单位保留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审批事项各项内容按时按规定进行管理更新,内容包括承诺时间,审批流程中的受理、承办、审查、决定、办结出文等工作程序的具体审批人员和审批时限,及时处理平台咨询。三是落实涉企柔性执法制度,推行“一目录、四清单 ”工作。在市统计局网站上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四是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督”,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市统计局对外提供2项公共服务事项,均为网上咨询和网上办理。

  (二)依法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梳理并报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情况表》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及时更新新一代智慧信用管理服务平台信息,积极开展信用建设宣传等各项活动。

  益阳市统计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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