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6:38 作者: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2023年,益阳市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委、省政府《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件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统一部署,扎实开展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1.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省、市相关会议精神。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今年7月、9月组织举办全市统计法治工作培训会和统计法知识专题培训班,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

  2.加大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党组会、局务会等,先后7次学习传达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统计法治有关内容。不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先后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开展5次专题学习,并组织举办1次全市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积极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在市委党校宣传统计法治知识1次。

  (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进一步落实党组依法决策制度,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认真执行《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出台《中共益阳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印发益阳市统计局清廉统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明确办公室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建设事项的牵头单位,进一步压实“三重一大”制度贯彻执行责任。贯彻落实《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继续聘请专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作为法律顾问,指导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建立以法治机构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和工作制度,单位签订的合同均事先听取法律顾问意见。

  (三)强化法治工作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一是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湖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工作方案》和《益阳市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评估方案》要求,按时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报送《益阳市统计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述职报告》和《益阳统计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二是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并根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内容,制定《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2023年度普法任务清单》《2023年益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等文件,进一步细化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今年7月召开全市统计系统法治工作会议,总结阶段性统计法治工作并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建立催报提醒工作制度,在全市统计法治工作群提醒和督促各县市区完成工作任务并通报相关情况,分管局领导还结合今年大兴调查研究活动就统计法治工作开展调研。

  2.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工作联络。增强人员力量,从事法治工作人员由去年3人增至4人。积极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沟通和对接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

  (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1.完善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涉及统计方法制度、统计数据管理、机关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制定与重大统计行政执法决定等需列入重大事项决策范围的有关重大事项,均按照《益阳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制度》执行,在局务会议上进行讨论研究,并做好相关的会议记录。同时,对于应公开的事项,通过相关网站和媒体向社会公众及时公开。二是落实益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向市司法局报送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建议项目表。三是加强合法性审查。认真执行《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印发《益阳市统计局文稿处理工作制度》,明确政策法规科加强对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的工作职责。按照要求完成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向市司法局报送《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建议)表》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规章汇总表》。

  2.推进全面依法履职。一是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建设。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完善和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的通知》精神,及时对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进行了认真清理,并按要求在市统计局网站上公示。二是与专业律师事务所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所签订的合同均事先咨询法律顾问意见,确保合同的合法性。

  3.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印发《益阳市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公示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及时公示和通报统计执法相关信息,在网站上开辟“统计执法”专栏公示统计执法人员、行政处罚等,制定印发《益阳市统计局统计违纪违法案件通报制度(试行)》。二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湖南省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认真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印发《益阳市统计局关于公布益阳市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人员名单的通知》,及时动态更新执法人员信息。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制定《统计执法工作管理制度》。举办统计法治工作培训班和统计法知识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统计人员执法能力水平。

  4.着力化解行政争议。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完善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和信访工作制度,成立行政调解委员会,制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规划,依法依规化解统计工作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预防、减少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加强社会管理。未发生因统计工作而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特大群体性事件和刑事案件。

  5.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根据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市依法治市办配套实施细则及工作任务措施清单,按要求完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自查工作并报送相关资料。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控涉企检查。印发《益阳市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023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并与市场监管局制定《2023年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监管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开展联合抽查工作。所有日常涉企检查均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检查比例严格控制,同一部门不同机构对同一企业实行合并检查,坚决杜绝随意检查、任性执法。所有检查结果均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益阳”网站和“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向社会公示。三是完善“两法衔接 ”工作机制和统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认真学习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和市检察院、市司法局联合印发的《益阳市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推动统计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的统筹衔接、有机贯通、相互协调,与市委巡察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统计局工作协作的办法》,与市审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工作协作的办法》,与市纪委监委联合印发《统计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和案件移送工作办法》。

  (五)加强普法宣传

  1.推进普法工作实效。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有针对性地向被检查对象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促使其主动纠正统计违法行为,自觉遵守统计法。通过曝光典型统计违法案件,以案说法,扩大教育面。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为抓手,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灯箱、横幅、宣传标语、宣传画等方式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社会法治意识。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印发《益阳市统计局关于认真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通知》。三是落实领导干部班子集中学法、年度考法、年终述法等制度。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统计系统举办的法治讲座学习和年度学法、普法考试,完成湖南如法网规定有关法律法规内容的学习,学法率、考法合格率均达到了100%。四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在益阳市统计局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双公示工作”“政策法规”“统计执法”“法制宣传”4个栏目,在开展户外法治宣传时设置宣传展板。五是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履责评议工作。

  2.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市统计局制定印发《益阳市统计局“八五”普法工作要点》和《益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积极推动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广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氛围。今年8月,按要求开展并完成“八五 ”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

  (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一是进一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积极探索向基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向市政府办报送《统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二是继续深化“多证合一”“证照联办”“证照分离”等改革,加强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根据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要求,明确有关科室的工作职责,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对保留的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审批事项各项内容按时按规定进行管理更新,及时处理平台咨询。三是落实涉企柔性执法制度,推行“一目录、四清单 ”工作。在市统计局网站上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和涉企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四是大力实施“互联网+监督”,着力推进“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一网通办”。市统计局对外提供2项公共服务事项,均为网上咨询和网上办理。

  2.依法大力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全面清理废除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妨碍统一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梳理并报送《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进情况表》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及时更新新一代智慧信用管理服务平台信息,积极开展信用建设宣传等各项活动。

  3.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是加大本部门行政执法力度,印发《2023年益阳市统计局执法检查工作计划》,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督导,积极推进县市区统计执法“清零行动”和办案“清零行动”。截至11月底,全市共对155家企业(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并向市司法局报送执法装备情况、执法情况、涉企行政处罚案卷目录等资料。二是加强对涉嫌垄断经营行为的监管,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送《益阳市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七)积极完成其他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积极推荐执法骨干人才参加国家统计局和省统计局的执法监督工作,全年派出2人次参加省局统计执法检查行动,省统计局印发《关于通报表扬参加专项治理期间省级统计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的通知》进行表彰。二是按照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认真配合并完成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起草任务,及时回复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市优办等单位的征求意见函。

  二、2024年统计法治建设工作思路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供坚实保障

  进一步加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完善统计法治建设工作制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研究统计工作,化解统计矛盾,提升统计能力,推进统计法治化建设。

  (二)壮大执法队伍,提升执法能力

  着力解决统计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组织全市具有考试资格的统计工作人员参加统计执法证考试,组织持证人员参加统计执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统计执法队伍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三)强化法治宣传,构建良好环境

  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等制度,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统计业务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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