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不予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
益阳市统计局 |
1. 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情节轻微的情形:违法比例在10%以下的,且价值量指标违法额在五亿元以下的; 2. 提供不完整的统计资料情节轻微的情形:同一张统计报表中应填而未填的指标笔数占应填指标笔数的10%以下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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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从轻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
益阳市统计局 |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受外部胁迫而造成统计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统计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统计执法检查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对违规干预统计行为进行了抵制、拒绝的; 2.对违规干预统计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记录在案的; 3.主动坦白统计违法问题的; 4.违法额对县级汇总数影响较小的; 5.由于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者的原因导致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统计违法行为当事人主动提供证据并经查实的; 6.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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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轻处罚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减轻处罚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1 |
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
益阳市统计局 |
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受外部胁迫而造成统计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统计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配合统计执法检查有立功表现的; 4.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对违规干预统计行为进行了抵制、拒绝的; 2.对违规干预统计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记录在案的; 3.主动坦白统计违法问题的; 4.违法额对县级汇总数影响较小的; 5.由于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实施者的原因导致发生统计违法行为,统计违法行为当事人主动提供证据并经查实的; 6.其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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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
序号 |
行政处罚事项 |
实施机关 |
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适用条件 |
法律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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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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