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信息及密级统计资料的公布审核
发布时间:2020-06-04 15:34 作者: 来源:市统计局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事项名称

权限内信息及密级统计资料的公布审核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期限

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咨询数据的单位或个人。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453号);《湖南省统计管理条例》。

许可数量

无限制

许可条件

1、拟公布的统计信息及密级统计资料为本部门依法调查取得;

2、与国家统计局、国家保密局《统计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一致。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统计局综合统计科受理人员(受理电话:07374221317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综合统计科的承办人员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行政主体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要求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书面凭证。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A、初审

(一)岗位责任人:市统计局综合科初审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符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综合统计科分管负责人审核。

(三)时限:1个工作日

B、复审

(一)岗位责任人:市统计局综合统计科负责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条件、标准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领导决定;

2、对不符合许可条件、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报局领导决定。

(三)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一)岗位责任人:主管局领导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

2、对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三)时限:3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一)岗位责任人:市统计局综合统计科承办人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13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承办人根据局领导批示,及时制定行政许可决定书,并告知申请单位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发放准予公布的决定书;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定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书面说明理由。

(三)时限:4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中共益阳市纪委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律检查组(电话:0737—3558995

窗口地点

鹿角园路123号办公大楼208室

交通到达线路

301610路公交车至鹿角园站下即可。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季: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7—4221317

单位网址

http://www.iyt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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