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18年益阳市统计巡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31 09:31 作者: 来源:法规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县(市)统计局,大通湖改革发展和财政局,高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局,有关市直单位:

根据全省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统计局制定了《2018年益阳市统计巡查工作计划》。现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统计局

2018年4月27日

2018年益阳市统计巡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统计工作统一领导和协调,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方法制度的实施,强化统计工作管理,规范统计工作秩序,结合益阳统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巡查目的

为全面贯彻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和市委、市政府对统计工作的新要求,认真执行全省统计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统计工作会议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统计服务保障。

二、巡查单位

2018年,市统计局统计巡查单位为:赫山区、资阳区、益阳市交通发展投资公司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益阳销售分公司。巡查的两区抽取1个乡镇、2个直属部门及2个企业进行检查,名单另行确定。

三、巡查内容

(一)中央《意见》贯彻落实情况。各级各部门对统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支持保障、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统计制度方法改革、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信息化建设、统计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开展情况。

(二)统计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执行情况。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情况、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统计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统计执法检查案卷评查、制作及保存情况、典型统计违法案件曝光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情况。

(三)国家统计制度和省、市统计制度执行情况。各类统计报表布置情况、统计报表收集方式和渠道情况、联网直报一套表执行情况。

(四)统计数据质量情况。统计数据质量监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发布的统计数据是否与上一级统计部门认定的一致,各专业数据质量情况,指报冒报、代填代报、虚报瞒报情况以及干预统计报数情况。

(五)统计行风建设情况。开展统计职业道德、统计行风建设宣传教育,强化统计服务意识、规范统计工作行为、遵守统计法规等情况。

(六)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统计调查管理、统计资料公布管理和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信用信息收集报送、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等情况。

(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准备情况。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重视支持情况、前期准备工作情况。

(八)其他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四、巡查时间

统计巡查工作从6月份开始,10月份结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巡查方式

(一)听取汇报。听取被巡查单位的统计工作情况汇报。

(二)查看资料。查看巡查内容涉及的所有相关资料。

(三)现场查验。抽取部分统计调查对象进行现场核查。

(四)交换意见。召开巡查座谈会,通报巡查情况,听取被巡查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六、巡查反馈

巡查组将巡查情况向市统计局党组做出专题汇报,巡查报告经审定后,形成《统计巡查意见书》发被巡查单位,抄送当地区县(市)人大、政府。

被巡查单位要针对统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在收到《统计巡查意见书》后30日内向市统计局提交整改落实方案。

七、成果应用

市统计局对巡查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巡查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进行公开约谈;对违法违纪行为,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严肃处理。巡查结果直接与年度法治工作考核、数据质量考核挂钩。

各区县(市)统计局要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搞好各自的统计巡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