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9年益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4 16:20 作者: 来源:市统计局法规科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县(市)统计局、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高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局:

    现将《2019年益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益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9年5月8

 

2019年益阳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推进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依法统计意识,提升依法统计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全市统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9年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认真抓好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和宣讲,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领会精神实质、掌握主要内容与具体要求,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统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时间安排:全年)

    (二)明确以“依法统计”为主题,有计划地推进统计普法宣传教育。2019年市统计局按照省统计局普法工作安排和益阳市“七五”普法规划,紧紧围绕依法统计这个主题,科学制定具有部门特点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尽早做好普法工作安排,并结合实际,融入富有自身特色的宣教内容、形式和手段。确保全市统计系统2019年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落到实处,顺利开展。(时间安排:6月底前)

    (三)结合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巡查,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在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中,对被检查对象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讲。被检查对象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时,依法依规按统计违法违纪处理程序进行处罚。典型统计违法案例,充分利用统计违法曝光平台予以曝光,达到教育和社会警示作用。统计巡查将重点抓好各级领导干部、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和重点企业的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巡查对象是否把统计法律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是否将依法统计、不出假数作为职业道德底线和纪律红线;是否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各项统计工作;是否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作为巡查的重要内容,以巡查促进普法工作(时间安排:全年)

    (四)结合各类统计培训,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效果。借助每年度统计基础工作培训、统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和统计业务培训等时机,抓好全市基层统计员的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普及。继续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党校的培训课程,借助党校学习教育平台广泛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宣讲,不断强化党政领导干部依法治统意识。在全市营造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开展统计工作的良好氛围。(时间安排:全年)

    (五)结合全市诚信体系建设,营造统计系统讲诚信的良好环境。讲诚信是不可缺少的社会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也是社会良性运行的重要基础。利用全市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为契机,切实加强全市统计系统诚信建设,从诚信教育入手,完善社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内容,及时更新曝光平台统计违法案例,使统计单位重视诚信,统计人员诚实守信,形成诚信统计氛围。(时间安排:全年)

    (六)结合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要求,继续组织好全局统计人员的普法学习及考试。市统计局将合理安排法制培训和法制讲座,组织全局统计人员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按要求组织人员参加普法知识考试。做到学法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确保“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时间安排:全年)

    (七)利用时间节点为抓手,积极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市统计局将根据省统计局和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灯箱、横幅、宣传标语、宣传画、开展统计咨询和发放宣传材料等传播载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以 “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020”世界统计日、“124”宪法日、 “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及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数据报送等节点为抓手,深入开展统计普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各界对依法统计的认知度。(时间安排:全年)

    (八)建立健全市统计普法素材报送工作机制。根据省统计局法规处和市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市统计局每月要报送执法信息和统计普法学习、宣传情况。各区县(市)统计局和市统计局各科室(队)要落实好报送联络人员,每月20号前按要求报送执法信息和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情况。(时间安排: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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