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统计局整治统计数据弄虚作假工作措施
发布时间:2019-05-15 17:17 作者: 来源:市统计局机关党总支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县(市)统计局、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高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局,机关各单位:

    按照《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条措施》中树立正确政绩观对牵头单位统计局的要求,就整治统计数据弄虚作假提出如下工作措施:

    一、搞好学习宣传。一是进一步将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全市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2019年各区县(市)分别至少开展1期相关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二是全市各级政府统计机构针对所有“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单位发放《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至少开展1期统计法律法规及统计业务知识培训班;三是通过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召开专题会议、汇编统计法律法规宣传读本、开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或专题讲座、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或演讲比赛等多种方式,着力提升统计人员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水平与能力;四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平台、微博微信、微视频等媒介,广泛开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宣传,在全社会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并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增强警示震慑作用。

    二、开展专项行动。从20191月开始,用5个月时间,在全市集中深入开展清退僵尸企业、空壳项目和消除指报代报专项整治行动,其实施方案已由市统计局下发各区县(市),一是各区县(市)做好重点排查“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是否具备入库条件,企业(单位)是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是否建立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企业(单位)是否独立报送统计数据,上报统计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代填代报、指导报数等违法干预行为,是否存在打捆报送、重复报送、超前报送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二是由市局各专业科室牵头,区县(市)统计局专业股室配合,在5月份分别对全市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一次随机入户的抽查,着重看“四上”企业和入库在报投资项目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指报代报违法行为,是否依法依规开展“四经普”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是否及时整改落实。

    三、严格执法查处。一是加强市县两级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加快建立统计执法监督机构,加强执法保障和执法监督。二是积极推行“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提高执法工作效能,增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威慑力,有效推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深入实施。三是对各种统计违法行为坚决予以查处和通报曝光,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四是对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既要深刻剖析原因,又要及时整改落实,该返工的返工、该纠正的纠正,坚持有错必纠、立行立改,尤其对于人为干预统计工作的情况必须进行问责,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该处罚的要处罚到位,该曝光通报的要曝光通报到位。

    四、建立责任机制。一是明确地方党委政府、各相关部门、统计机构以及纪检、监察机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建立全市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强化统计机构领导责任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制;二是健全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及评估管理办法,加强专业审核评估、核算审核评估和综合审核评估,加强对数据波动较大、数据之间不协调和趋势性问题的统计数据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及时提出解决办法;三是压实全市统计系统工作人员责任,市统计局与区县(市)统计局签订统计行风建设责任书,市统计局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与党组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杜绝弄虚作假作为明确责任列入责任书主要内容,将整治统计数据弄虚作假责任压实到各区县(市)统计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各科室。

    五、确保完成时限。全市统计系统要认真落实执行本措施,在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本措施按要求及时书面反馈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分管负责: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机关党总支书记朱清

    联 络人:袁国平

    联系电话:420632313973700912

 

 

                                  益阳市统计局

                                2019年4月15

 

 

 益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95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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