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益阳市统计局卫生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2-03 16:01 作者: 来源:未知来源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益统办〔20138

 

 

关于印发《益阳市统计局卫生管理制度》的

通     知

 

机关各单位:

  为加强机关环境卫生管理,创建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益阳市统计局卫生管理制度》,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321

 

益阳市统计局卫生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

  第二条 凡在本单位工作的干部职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局办公室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机关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机关全体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纸屑、果皮和其它杂物,不乱泼污水,不往水池或小便池内倒茶叶和扔烟头,不向窗外投掷物品,不往楼下倒水,不在楼内焚烧废纸。

  第五条 各科室负责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坚持每天一小清,每周一大清,工作时随时清,节假日全面清。做到地面清洁,室内墙壁要保持完好,不得乱涂乱画,乱钉乱挂,窗台外不得摆放花盆等杂物,门帘无灰尘。

  第六条 机关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值班科室负责打扫,做到门窗洁净、会议桌干净整洁、空气清新。

  第七条 严禁在办公室、会议抽烟,大力提倡创无烟科室活动,争创无烟机关。

  第八条 爱护花草树木,维护机关优美环境。

  第九条 室内不准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十条 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十一条  局办公室每周组织一次卫生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度对科室工作的绩效考核。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益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13321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