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17 16:43 作者: 来源:市局农调队 浏览次数: 字体:【大】 【中】 【小】

各区县(市)统计局、大通湖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高新区产业发展与科技局: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市统计局决定于202011下旬在全市开展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对全市2019年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进行检查,包括农林牧渔业统计、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乡(镇)社会经济基本情况、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等。

二、检查方式

检查拟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包括县级自查和市级抽查。

(一)县级自查。各区县(市)统计局要对2019年本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农村统计调查基础工作、数据质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二)市级抽查。市级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抽选2个区县(市)以及抽查区县(市)的20%以上乡(镇、街道)和村(社区)进行抽查。

三、检查内容

2019年的基础工作情况,农村统计调查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操作流程规范化情况、基础台账建设情况、数据采集方法、数据评估情况和数据来源依据等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一)农林牧渔业统计工作情况

自查和复查重点:上级数据与下级数据对比检查;乡镇一级统计是否有分村统计台账;报表数据与实际数据评估检查。

(二)县(市)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和乡(镇)、村社会经济基本情况统计工作情况

自查和复查重点:检查数据的一致性。检查主要数据和本市对应部门的数据是否一致;部门数据来源依据情况;乡、村台账是否与上报数据一致。

四、时间安排

(一)1120日前,县、乡和村三级完成自查。

(二)1124日前,市统计局组织抽查。

(三)1124日前,各区县(市)将基层基础工作检查总结上报市农经队,并上报检查登记表(Excel格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合理调度、安排人员,认真扎实地做好基础检查工作。

(二)实事求是。各区县(市)要实事求是地上报检查结果,不得回避问题。

(三)积极整改。各区县(市)要在自查、复查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规定整改时限,必要时可以对下级统计局发工作检查情况通报。

本次检查结果纳入农村统计调查工作年度考核。

联系人:刘治,联系电话:0731—4218267;邮箱:412864926@qq.com

 

附件:农村统计调查基层基础工作检查登记表.doc

 

                          益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2020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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