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2%
1-11月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16.18亿元,同比增长7.2%。11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5.33亿元,同比增长10.4%。
从消费区域看:1-11月,城镇消费品零售额645.15亿元,增长7.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71.03亿元,增长8.2%。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9.44亿元,增长10.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5.89亿元,增长10.8%。
从限额以上单位1-11月情况看:
1.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实现零售额304.76亿元,增长6.6%。
2.从批零住餐四个行业看: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的零售额增速分别为19.5%、2.1%、12.2%和20.4%。
3.从商品类别看:全市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类值中,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0.0%,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27.7%,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增长4.4%,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8.7%,汽车类商品零售额下降4.5%(其中:新能源汽车增长41.5%)。
(供稿:市局城调队 蔡雪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